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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經濟日報╱記者李宇欣/綜合報導】

深圳和廣州昨(29)日也公布今年房價調控目標,分是漲幅低於10%和11%;北京住建委主任隋振江昨日上午也透露表示,今年房價調控漲幅為7%。

面對一線城市紛紛公布「漲幅」,新華網提出了疑問:「三問地方樓市『限價令』?」。首先,公布目標的城市普遍「描述」房價上漲區間,但卻沒有發現任何一個「降」字,為何控制目標變成上漲目標?

第二,普遍以經濟發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為目標,限價標準為何獨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第三,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表示,調控的落實不能只是表面,有關部門應該制定詳細的問責機制。

網易房產報導,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宣布,今年新建住房的價格控制目標為「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必須低於深圳市今年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之前,深圳市委五屆六次全體(擴大)會議曾指出,今年GDP預期增長10%。

除了深圳之外,廣州市房管局也宣布今年房價調控目標,新華社報導,今年房價漲幅同樣必須低於全市GDP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除了深圳和廣州的房價調控跟著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外,根據北京晚報和蒐房網的報導,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昨日透露,今年北京的房價調控目標,將結合本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根據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程度和支付能力,來提出房價控制目標,據悉,今年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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