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0      
陳冲:都更條例偏差 去年已要求重新檢視
屋主沒表達異議 是否等於同意? 營建署:有檢討空間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林思慧、鄭宏斌/台北報導】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成為台灣第一件都更強制拆屋實例,引發朝野立委質疑居住正義。內政部長李鴻源指出,「此案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將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在半年內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針對北市府強拆拒遷戶,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發市府此舉違憲,擬與立委鄭麗君、蕭美琴等人提案修法,並聲請大法官釋憲。

國民黨籍立委紀國棟說,前天發生都更強拆民宅案,今天內政委員會談居住正義,「是不是有些諷刺?算不算居住正義的一環?」紀國棟說,為了拆除兩戶,卻動員千名警力,實在是「老虎不吃人,樣子難看」。

行政院長陳冲昨天也說,都更條例已出現偏差,他去年已經要求內政部重新檢視修法,希望能達到都更目的。陳冲也為台北市政府叫屈,認為市府在法律程序上很為難,法院既已判決,且都更條例也有明定,市政府不得拒絕。

至於都更案官、民「資訊是否不對等」?陳冲認為只有「知識的不對等」;營建署長葉世文備詢時,認為此都更案的爭議關鍵,在於都更計畫公告前,屋主並未表達異議;但未表達異議是否等同於「同意都更」,並畫入都更計畫範圍,這點有檢討空間。

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將針對文林苑案例,在一、二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討論法律層面有無改進空間,訂定更嚴謹的細節,如公文書是否親自送達業主?是否應訂都更的公共利益指標,依指標審查?合議都更的比例如何?都可進一步探討,以求周延。

李鴻源也說,執法上可更嚴謹、周延,他擔心此一個案不能釐清,都更很難再往前推,不僅傷害政府形象,也不利國家利益。

建商看法:均衡區域發展 正解
    2012/03/30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內政部住宅政策大轉彎,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昨(29)日都指出,解決民眾居住問題的關鍵,在於均衡區域發展,政府要加強交通建設固然是好事,更重要的,是在各區域創造就業機會,才能真正「核心紓壓」。

至於政府要鼓勵租屋市場、甚至建立租屋平台,趙藤雄說,華人社會「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柢固,需要一段時間慢慢扭轉;鄭欽天則認為,台灣空屋率看起來雖然很高,但其實該數字是失真的,若深入解讀,就會發現有些空屋是高資產族群的資產配置、有些則有其他用途。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健全租屋市場是一件好事,可幫助弱勢,讓政府有限的資源能更有效的運用、分配;但他也擔心,政府提出的想法能否真正落實、怕最後與實際情況有落差。

趙藤雄表示,政府原本就不一定要扮演住宅市場的供給者,因為只要把交通建設做好、動線拉出去,自然會有建商去開發周邊的土地、推出建案,提供有需要的民眾價格便宜的房子。

但他強調,政府更應該思考如何鼓勵投資、均衡區域發展,畢竟有企業進駐、有工作能做,周邊就會形成一個生活圈,多數人都希望居住在工作地點附近。

鄭欽天也建議,若要企業願意到「非核心區」設點,從稅制下手是最有效的,比方說,假如政府為促進淡海發展,提供遷入的企業前五年營所稅減半、後五年減三分之一,興富發會考慮搬過去,自然能帶動員工約千戶家庭有機會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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