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契約消保新制1月上路

 更新日期:2009/12/28 00:07 【台北訊】

 

二○一○年起,旅館訂房訂金最高只能收三成;公營主題樂園或吃到飽餐廳,兒童票身高上限提高至一百五十公分。消保會近幾年主動出擊,力推定型化契約,多項消保新制明年起正式上路。

 

「我們正加緊腳步審議相關定型化契約,希望農曆過年前,讓電影院禁帶外食解禁、加強網路購物消費權益,讓網購標錯價事件不再發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范姜群生接受媒體專訪,侃侃而談多項計畫。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會近年來與許多事業主管機關合作,審議通過多項定型化契約。

 

其中,最令民眾引頸期盼的應屬十二月通過的「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範旅館向民眾收訂房費,上限為房價三成。

 

這項共識得來不易。先透過交通部觀光局蒐集各地公會意見,再陸續召開十次跨部會會議,聽取業者、消保團體、學者各方不同意見,消保會整整花了四年多時間,不畏艱難,細心溝通,終於定案。

 

除了透過定型化契約規範業者作為,消保會也透過委員會議達成共識,頒布行政命令,確保消費者權益。放寬主題樂園及吃到飽餐廳對兒童票的認定,就是採這種方式。

 

范姜群生說,有一位消保官發現許多遊樂園或吃到飽餐廳規定,凡身高超過一百一十五公分以上,就要買全票。但事實上,現今兒童發育得早,很多小朋友只因為身高超過一百一十五公分就必須買全票。這顯然很不合理。

 

「消保會委員一致認為,有關『兒童』的認定,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定義,指未滿十二歲的人。目前十二歲兒童平均身高為一百五十公分。因此,除了航空、船舶外,兒童收費標準應為一百五十公分以下,若目測身高超過標準,可出示證明文件證明實際年齡」,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詳細解釋。

 

這項行政命令明年一月起在公家經營的主題樂園、餐廳適用。

 

此外,消保會十二月底審議「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記載事項」,以公平性為出發點,要求電影院業若要禁止攜帶外食,必須全面禁止,不能獨厚自家販售食品;若消費者可攜帶外食,就不能只限定在電影院購買的食品。

 

范姜群生表示,希望這項定型化契約可以在農曆年前實施,因為春節長假,正是民眾看電影旺季。

 

「農曆年前,我們還希望能修正網購交易的定型化契約」,范姜群生說,今年發生好幾起網購標錯價事件,而且春節期間相信也是網購高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