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wdeco企劃編輯部

接地是為了防止人員感電、防止機器設備產生靜電火花以及避雷等作用而設計。大地是一不良導電物體。雖然大地之電阻率 甚高,但電流一進入大地之後,因大地之廣大斷面而使其電阻近似於零。

一般接地電極之種類有:

(1)金屬地下水管;(2)建築鋼料;(3)混凝土外包電極;以及(4)接地環。

  • 其原理為利用電的特性將危險電流導至較大的承受體(一般為大地)。
  • 接地效果要好其電阻必須相當小:特種地線工程其接地電阻應保持在10歐姆以下;綜而言之,地線的接地電阻應小於100歐姆。

1.接地工程種類

  • 電氣設備非帶電金屬之外殼的接地。
  • 電力系統的接地。
  • 避雷器與避電針的接地。

2.接地的目的

(1)防止感電:

  • 用電設備之帶電部份與外殼間,若因絕緣不良或劣化而使外殼對地間有了電位差,稱為漏電,嚴重漏電時可能使工作人員受到傷害。防止感電的最簡單方法,便是將設備的非帶電金屬外殼實施接地,使外殼的電位接近大地或與大地相等。由於人體的電阻、鞋子電阻及地板電阻的差異,所以能夠承受的電壓隨著人、地而不同,通常人類不致感電死亡的電壓界限約為24~65伏特。

(2)防止電氣設備損壞:

  • 由於雷擊、開關突波、接地故障及諧振等原因而使線路發生異常電壓,此等異常電壓可能導致電氣設備之絕緣劣化,形成短路而燒毀。但若系統實施接地,則可抑制此類異常電壓。

(3)提高系統之可靠度:

  • 若系統實施接地時,可使電壓穩定;另可使接地保護電驛迅速隔離故障電路,讓其他電路能夠繼續正常供電。

防止靜電感應:

  • 若電氣設備上累積靜電荷時,可利用接地線引導至大地釋放。

3.接地方式

(1)設備接地:

  • 用電設備非帶電金屬部份之接地。包括金屬管、匯流排槽、電纜之鎧甲、出線匣、開關箱、馬達外殼等。

(2)內線系統接地:

  • 屋內線路中被接地線之再行接地。其接地位置通常在接戶開關之電源側與瓦時計之負載側間,可以防止電力公司中性線斷路時電器設備被燒毀,亦能防止雷擊或接地故障時發生異常電壓。

(3)低壓電源系統接地:

  • 配電變壓器之二次側低壓線或中性線之接地,目的在穩定線路電壓。

(4)設備與系統共同接地:

  • 內線系統接地與設備接地,共用一條地線或同一接地電極。

4.用電設備接地之規定:

(1)金屬盒、金屬箱或其他固定設備之非帶電金屬部份,按下列之一施行接地:

  • 妥接於被接地金屬導線管上。
  • 在導線管內或電纜內多置一條地線與電路導線共同配裝,以供接地。該地線絕緣皮,應使用綠色,但得不絕緣。
  • 個別裝設地線,以供接地。
  • 固定設備牢固裝置於接地之建築物金屬構架上,且金屬構架之接地電阻符合要求,並且保持良好之接觸者。

(2)移動設備之接地應按下列方法接地:

  • 採用接地型插座(Grounding Receptacles),且該插座之固定接地接觸極應妥予接地。
  • 移動電具之引接線中多置一地線,其一端接於接地插頭之接地極,另一端接於電具之非帶電金屬部份。
  • 220伏額定冷氣機、電灶、乾衣機,其電源如由單相三線110/220伏之專用分路供應,電路之中性線(被接地之一線)得作為地線,以供接地。

(3)接地系統施工規定(內規29條)

  • 接地極應為埋設管、棒或板等人工接地極,接地引接線連接點應加銲接或以特製之接地夾子妥接。
  • 接地引接線應藉銲接或其他方法使其與人工接地極妥接,在該接地線上不得加裝開關及保護設備。
  • 銅板作接地極,其厚度應在0.7公厘以上,且與土地接觸之總面積不得小於900平方公分,並應埋入地下1.5公尺以上。
  • 鐵管或鋼管作接地極,其內徑應在19公厘以上;接地銅棒作接地極,其直徑不得小於15公厘,且長度不得短於0.9公尺,並應垂直釘沒於地面下1公尺以上,如為岩石所阻,則可橫向埋設於地下1.5公尺以上深度。
  • 如以一管或一板作為接地極,其接地電阻未能達到規定標準時,應採用兩管或兩板以上,又為求有效降低接地電阻,管板間之距離不得小於1.8公尺,且管或板間應妥為連接使成不斷之導體,其連接線線徑應大於接地線。
  • 接地管、棒及鐵板之表面以鍍鋅或包銅者為宜,不得塗漆或其他絕緣物質。
  • 特種及第二種系統接地,設施於人易觸及之場所時,自地面下0.6公尺起至地面上1.8公尺,均應以絕緣管或板掩蔽。
  • 特種及第二種接地如沿金屬物體(鐵塔或鐵柱等)設施時,除應依第七款之規定加以掩蔽外,地線應與金屬物體絕緣,同時接地板應埋設於距離金屬物體1公尺以上。
  • 第一種及第三種接地如設於易受機械外傷之處,應做適當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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