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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聯合報╱記者張瑋珊/台北報導】

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 記者張瑋珊/攝影
談到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往往聯想到她「基金教母」的稱號。但除了基金投資理財有道,在房產投資上,她也有著自己的投資法則,擁有兩次購屋經驗的她,12年內房子增值逾3倍,為她帶來了2400萬元的帳面收入。

蕭碧燕認為,房地產投資門檻高,應該回歸自身需求選屋,其次才考慮增值空間。因此兩次購屋,她都從自己熟悉的區域、鄰近工作地點開始找房,她認為一方面「自己住得習慣、住得喜歡,就是好屋」;一方面「投資自己有把握的事」才能有效降低投資風險。

理財有道的她,應用過往的投資規畫,先找出自己最重視的生活機能,縮小選屋範圍,再耐心等待合適的物件與價格。她以自己為例,便捷的交通是她選屋時的第一考量,而且「通常交通方便的區域,生活機能也相當完整」。因此,她以出門交通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的區域為條件,將範圍縮小在市中心地段。但市中心的房價往往較高,因此她只考慮成屋,特別是20年以上中古屋,尋找經濟實惠的購屋價格。

除了價格考量外,蕭碧燕認為,雖然市面上有愈來愈多的預售屋,但這些新屋的公設比通常較中古屋高,實際居住坪數小;加上預售屋完工後,往往和當初的規畫或多或少有些出入,也無法事先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因此,她寧可多存一點裝潢費,也不考慮選擇預售屋。

蕭碧燕說,房子是一種高價產品,往往無法一次買到最理想的,因此絕對不能急。當她從第一次買屋到二次換屋的過程中,她將第一棟房賣在與當初市價相當的價格,先求保值,之後利用租屋方式,慢慢尋覓價位與需求相當的房子。兩年後,果然讓她等到中意的物件,今日房子增值近三倍,讓她證明等待是值得的。

蕭碧燕建議,千萬不要讓高額房貸成為自己沉重的負擔,應該將價位設定在薪水的1/3到1/2內,能支付起的房貸區間。並在購屋前,有計畫的存款,最好能準備好接近房價一半的頭期款,再進場買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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