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惠惠、祁容玉、洪敬浤/台北報導】
南山人壽得標的世貿二館開發案,為北市首件以容積銀行概念,市府賣容積案例。 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市政會議昨通過「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草案,即「容積銀行」制度,由北市府取代掮客,自己作莊賣增額容積,並將所得代金用於公共建設。草案月底送審,若順利通過,三年落日期限一到,現行建商捐公共設施保留地換容積,將走入歷史。

圖/聯合報提供

針對北市推容積移轉新制,新北市府表示已研擬相關辦法,會參考北市執行情形因地制宜;台中市府說,去年即規畫容積銀行,最快年底上路。

北市府估算,北市都市更新、整體開發地區等具有容積增額需求的潛力區,還有五九二公頃,換算以 後總價值逾兆元,賣出後可用來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營住宅用地等。

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出,北市率全國之先推動以市價為計算基礎的容積銀行,是因現行容積移轉制度,都由私人買賣,因市場資訊不透明,加上仲介等中間人介入,利益都流入私人,並不公平。

都市容積應是公共財,未來建商等開發商若有增加容積的需求,只要繳交代金給市府,市府就可核給增額容積,改善現行容積買賣資訊不透明爭議。

北市府設定的增額容積區位,為捷運站半徑八百公尺以內範圍,且要面臨八公尺以上已開闢道路,較現行制度捷運站半徑五百公尺更為寬鬆,粗估北市可建築用地的八成一都可納入。郝龍斌說,以信義計畫區、大彎北段等整體開發地區、都市更新地區優先考量。

有關取得容積所需的代金價格,北市府表示,會委託三家以上專業業者估價,再扣除建築成本、建商合理利潤。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說,代金有一定比率用於增額容積區位,其他則挹注較落後地區。

至於現行容積移轉制度,北市府會給三年緩衝期,期間建商還是可透過歷史建築,或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例如道路、公園、綠地和廣場用地等換取容積移轉,但不得超過基地增額容積的百分之五十。待落日期限一到,就只能以歷史建築換容積,上限仍為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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