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 (2010-03-22)

 

台北縣三重一位翁先生,2年前買進一間登記30坪的電梯公寓,之後卻發現政府登載錯誤,房子實際上只有25坪,讓他損失至少85萬,翁先生還發現,同棟鄰居早有人反應,也申請國賠了,但戶政單位卻沒有及時更改登記,讓不知情的住戶,無辜承擔損失。

  

買了房子,權狀明明寫著30坪,翁先生為了轉手裝潢,卻發現實際坪數只有25坪,急得找地政機關,得到的回應令人很傻眼,按照當地房價計算,翁先生少說損失85萬,7層樓公寓裡的6戶人家,全都出現同樣問題,關鍵就在地政機關測量錯誤。

  

明明出了錯,公務人員卻拿燒餅芝麻理論搪塞,更氣人的是,7樓住戶先前因此獲判97萬國賠,但其他住戶卻因為過了15年的追訴期,一毛也沒拿到。

  

翁先生雖然及時申請國賠,但法官以公告地價計算,只賠了19萬,讓他做了冤大頭,地政機關把帳算在法院身上,但事實上,7樓住戶97年1月獲判國賠,翁先生6個月後購屋,權狀登記卻還沒更正。地政機關知情未報,但這錯誤的代價,卻是老百姓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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