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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5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楊美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俗稱奢侈稅),為了打擊短期投機造成房市震盪,條例規定擁有不到一年就轉手的非自用住宅及其坐落基地、空地,將按照實價課以15%稅款,一到兩年內轉手課以10%稅款。對於單價在300萬元以上高消費貨物,將課以10%奢侈稅。至於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不排除在6月1日上路。

財政部預計,奢侈稅可創造一年150億元國庫收入,將用來挹注社會福利,財政部希望藉此健全長期房市。

根據條例規定,特種貨物分別為持有期間在兩年內的非自用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都市建地,銷售價格達300萬元小客車,遊艇,飛機,直升機,超輕型載具。銷售價格達50萬元的家具以及銷售價格達50萬元的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 ,但是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動物及其產製品除外。勞務稅限定不可退還保證金,銷售價格50萬元以上的入會權利,例如高爾夫球會員證。

院會通過如果沒有依規定申報,短報、漏報奢侈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如果試圖利用人頭買賣逃漏奢侈稅,除補徵稅款外,按照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奢侈稅納稅義務人未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將按比例課滯納金,每超過兩天按照滯納金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超過30天未繳,移送強制執行。

奢侈稅敲定!國民黨籍委員在三讀後,拉布條歡呼。 記者曾吉松/攝影

【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俗稱奢侈稅),今天院會未動用表決,在少見的平和氣氛下通過法案。由於各界對這項法案期待很高,立法院從初審到三讀只用了不到兩周時間,由於時間匆促,卻也忙中有錯,法案在三讀後發現條文文字有瑕疵,第24條「以法律訂定之」立刻改為「以法律定之」。幸而這項小錯誤瑕不掩瑜,法案通過仍讓在場國民黨立委起立歡呼。

這項條例4月6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僅僅花了半天就完成初審,一周後迅速完成三讀,比一般法案從初審到三讀立法的時程上,至少快了一周以上時間,在立法院是很少見的。

這項極具話題的法案在初審時僅小幅修正,朝野立委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多不敢公開反對。今天院會二讀過程中,議場內立委寥寥可數,大部分立委在簽到後,即離開議場,忙自己的事情,只有十多位立委留在議場內。法案三讀結束前,國民黨立委還沒有等到院會主席敲槌宣布三讀通過,就紛紛離開座位,興奮地在議場內舉牌表示慶祝。民進黨立委也在議場內提出要監督奢侈稅未來使用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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