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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張家瑋╱台北報導】

申請條件

須年滿65歲、無繼承人、且名下房產不超過中低收入戶不動產公告現值門檻。全台開放100個名額。

政大教授張金鶚大談「捐房養老」,這觀念其實就是某種形式的「以房養老」,內政部擬在一月底試辦「以房養老」,推動老年人社會福利立意良好,但以實際案例來看,台灣想要實施「以房養老」措施,恐怕還有調整改善空間。

門檻高!有二子 獨居7旬翁不符資格

周精康伯伯是70幾歲退休公務人員,離開職場後就獨居在北市大安區,房子是自有的,兩兒子都在外地工作,他曾考慮賣房再租房子,拿賣房的錢當晚年養老金,不過已經住慣老房子,朋友也都在附近,有了在地感情,周伯伯因此打消念頭。他說,以房養老政策雖然很好,但首次試辦條件門檻實在太高,單單是繼承問題就讓他沒有辦法申請。

物價漲!怕月領不夠用 房子又不能賣

居住新北市永和區王奶奶目前是一人獨居,並無繼承問題,但她覺得「以房養老」措施要考慮到未來的物價上漲變數。她說,現在什麼東西都在漲價,菜也漲、奶粉也漲,水電也一直吵著要漲,假如未來物價還是一直漲, 用她現有的房子折算,「以房養老」換得的月領一萬六千元,可能根本不夠生活開銷,且房子還抵押給人,真有什麼意外需賣房換現金,房子還不能賣,沒保障、沒安全感。

銀行業者認為,要擴大「以房養老」政策,一定要導入民間業者參與,像是香港、新加坡及日本均採行市場機制運作,才會吸引民間銀行、保險業者投入,以社會福利角度出發,若沒有政府出面擔保,市場風險完全轉嫁至銀行,沒有民間業者會想承作高風險、賠錢生意。

永慶房屋研究發展室經理黃舒衛表示,無繼承、月領金額不高等問題,是讓想申請的長輩打退堂鼓的原因,目前政府是以社會福利角度開辦,因此名額也有限,無法擴大範圍,但此制度有其必要性,未來若擴大舉辦,應該直接導入市場機制,讓民間業者可將風險移轉,增加投入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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