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0 16:00    
【經濟日報╱記者林政鋒/高雄報導】

高雄市101年「住宅補貼」將自明(31)日起至9月10日止受理申請,租屋者可獲1年每月4,000元租金補貼,購屋者與修繕者分別可享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與80萬元利息補貼,房仲業視為重大利多,加強催促成交案例。

高雄市政府都發局表示,今年住宅補貼計畫辦理戶數共計5,126戶,其中租金補貼3,165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319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42戶,本案採評點制,即依評點數高低的順序及計畫戶數核發補貼證明,且三項住宅補貼僅能擇一辦理,不可重複申請。

房仲業者指出,依往年經驗,市府推動住宅補貼期間,能有效加強中古屋去化速度,畢竟經濟不景氣,民眾可支配所得明顯降低,購屋資金相對不足,補貼措施可以讓民眾有較寬裕空間,提升買房子的動能。

房仲業者表示,一般而言會需要用到補貼的購屋者,所選擇的中古屋屋齡偏高、單價與總價都較低,以高雄市區目前中古屋房價來看,15年以上房屋多落在每坪10萬元以下,尤其一些次級地段,甚至7萬元左右就買得到,以30坪計,總價僅200餘萬元。

此外市區10年以下屋齡者,目前單價則約在每坪10萬元以上,坪數若40坪到50坪,所需總價上看500餘萬元以上,此時若有政府補貼挹注,購屋者下決定會比較無後顧之憂。

市府表示,凡年滿20歲,有配偶者、或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或單身年滿40歲者、或父母均已死亡且戶籍內有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年收入在97萬元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1,615元之家庭,申請租金補貼家庭成員均須無自有住宅,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以無自有住宅或購屋2年內之條件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須以家庭成員僅持有1戶屋齡10年以上之住宅申請。

民眾在7月31日起,就近前往各區公所及市府都發局索取或至都發局網站下載申請書表,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攜帶應檢附文件在上班時間至四維行政中心都發局申辦,詳情請洽都發局住宅發展處(07-3368333轉2649~2651)或都發局網站(http://urban-web.kcg.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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