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11-02-07) 

年終獎金要先還房貸嗎?看個人理財習慣、也看投資報酬率。銀行財富管理建議「三分法」,三分之一擺在帳上當零用錢,三分之一用來投資,三分之一償還房貸,以免投資虧損,房貸利率又走升,悔不當初。(張雅惠報導)

如果年終獎金只有幾千元或三、五萬元,拿來年終犒賞自己或包紅包就用光了,但有些上班族年終大豐收,三、五十萬該不該先還房貸?上海商銀財管部經理江少儀指出,要看房貸的部位還有多少、看個人的現金流動夠不夠、看投資有沒有把握、看房貸利率走升的速度,因為每一個決定都有機會成本,建議「三分法」,零用金、投資、還房貸各放三分之一。

「你的貸款占你的總資產的比例真的不應該過高,如果以後貸款利息支出增加,你帳上現金又不夠,你的負擔會就重。一般人會有迷思,去借利率百分之一點多的貸款,去投資一些百分之三到四的商品,問題是,借錢的部分,利率可能走高,投資的部分有可能往下降,即便是債券,也可能有本金的虧損」

上海商銀個金部經理馬婉瑜說,每年一、二月的房貸餘額都會下降比較快,房貸戶用年終獎金還房貸,有些是年度投資獲利償還房貸,或者有些房貸戶準備年度旅遊的資金時,順便還一點房貸;不過,最近投資市場好轉,理財型房貸的理財額度動用情況增加,有些投資操作靈活的房貸戶確實充分利用投資股市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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