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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訊》驚爆江宜樺財產申報不實!

【財訊雙週刊/撰文田習如】

預定在春節年假後正式接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學者形象清新,不論藍綠陣營或學界同儕都對他不乏好評,是公認的「乖乖牌」,然而,《財訊》調查發現,江宜樺卻涉嫌財產申報不實、甚或逃漏贈與稅!

不論在擔任研考會主委或內政部長任上,江宜樺申報的公職人員財產資料中(政院副院長時期的最新財產申報尚未公布),都有一戶位在台北市中正區同安街的房地產,這是一棟屋齡20多年的四層公寓,江宜樺持有的是約30大的二樓房屋,以及約11的持分土地,他歷次申報取得這項財產的原因都是「受贈」。

然而,在地政機關的資料裡,江宜樺在20003月登記取得這戶房地的名義卻是「買賣」,前一所有權人是江木吉,也就是江宜樺的父親。如果江宜樺的房地產是受贈而來,登記名義為什麼不是贈與呢?

許多人看到這裡大概已經「心裡有譜」,根據地政法規,土地移轉登記前必須出具完稅證明,除了土地增值稅和契稅之外,因贈與而取得的房地產,相較於買賣不動產還多了一項稅負--贈與稅。我國贈與稅在馬政府執政後的2009年調降為單一稅率10%,在此之前則依不動產價值而有4%~50%不等的贈與稅。

根據登記資料,江宜樺的這筆土地在2000年移轉時的公告地價為每平方公尺11.7萬元,換算下來的總公告地價約450萬元,即使不計也應課稅的房屋評定現值,扣除當年贈與稅法下的1百萬元免稅額,僅土地的部分適用的贈與稅率為12%,也就是42萬元稅金。

江宜樺的土地登記資料與財產申報內容有出入,究竟是他財產申報不實,把買賣寫成了受贈?還是他與父親共謀逃漏贈與稅,同時造成地政機關登載不實?無論如何,這件事恐讓新閣揆的誠信打上問號。

《財訊》聯繫江宜樺辦公室,但祕書回應表示他正忙於新閣諸事,不克於本刊截稿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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