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6
【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江宜樺上午表示,將著手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目前每3年公告一次的公告地價,將縮短為每年公告;原本每年一次的公告現值,則授權地方政府視市價及經濟發展,彈性機動調整公告的時間與次數。

他強調,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縮短調整土地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的時程,不能說是政府刻意打壓房市。主要目的是希望藉此讓不動產交易資訊更加透明公開,防止有心人利用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與實際交易價格,三者之間的落差,炒作不動產牟取暴利。

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指出,目前民間不動產交易有三種不同價位,分別為公告現值、公告地價與實際交易價格; 其中公告地價是做為地價稅徵收的依據,公告現值則是買賣房屋後課徵增值稅的依據。

他表示,對於某些有心炒作房地產的人士而言,就可以利用上述三種價格間的落差,炒作房地產,使得交易價格,始終無法反映市場實況,也完全稱不上資訊公開透明。所以內政部為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公開透明,除了會在網站上提供詳盡的資料外,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也是重點工作之一。

他說明,目前規畫,公告地價由每3年公告一次,變成每年公告一次,公告現值目前是每年公告一次,將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彈性機動調整。也就是說當局部地區房價不正常飆漲,政府可以及時調整公告現值,如此應可以有助民眾獲得比較正確的房地產資訊。

他強調,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縮短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的公告時程,不能說是政府刻意打壓房市。事實上,政府的立場不會特別針對哪個行業做全面性的壓抑動作,會尊重市場機制,但是也正是因為尊重自由市場機制,一定要讓資訊儘量符合市況,而且公開透明,避免少數人利用中間的不透明資訊,來炒作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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