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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黃啟菱】
每塊土地都有不同的使用分區以及法定容積,所謂容積,就是1坪土地可興建的房屋面積。舉例來說,一塊面積1,000 坪的土地,若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法定容積率為225%,也就是可以興建2,250坪的房子;若建商又得到20%的容積獎勵,則可加碼蓋到2,700坪的面積。
台灣土地資源珍貴,尤其大台北地區素地難尋,開發商在買土地時,除評估法定容積之外,多會將可得到的容積獎勵也都納入考量,以興建更多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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