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明天上路的新版不動產說明書,規定凶宅只有第一手需告知;淹水區註明也只限於預售屋,政大教授張金鶚上午表示,這樣的規定「不合理」、「荒唐」。

張金鶚表示,凶宅主要是居住禁忌問題,並不會因為時間或房子轉手,禁忌就消失;不動產說明書目的是在提供購屋人更充分的資訊,但規定只有發生凶殺、非自然死亡的第一手屋主轉售時才有義務告知,第二手就不用說,反而有欺騙的問題。

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表示,不動產說明書主要是房仲業在做,要考量可行性,他認為新版不動產說明已讓國內房市資訊透明邁一大步,不應再苛求。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對凶宅的告知規定,等於只要過一手就可把凶宅資料「洗掉」,確實有爭議模糊空間;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則表示,新版上路後,可能會有不少投資客故意購買低價凶宅,經「漂白」之後,再以高價賣出。

對於淹水區只規定預售屋才須註明,兩人都認為很奇怪,因為淹水區不會只有一間房子,更不會只有預售屋才淹到。

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表示,第一手凶宅屋主才須告知,是合乎人性的務實作法,他表示,第一手屋主有完整資訊,當然應該告訴下一手,但經過第二手、第三手,事過境遷,非親身經歷,要告知就變得強人所難,更重要的是負責製作說明書的仲介人員根本難以查證。

林正雄表示,如果上網路上就可查到凶宅資料,或是警方能提供歷年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的住宅完整資料,那麼要上一手或上上手提供凶宅就可行,但國內沒有這樣的資料,從業人員又沒有調查權,屋主說沒有,業者要如何查證、並在不動產說明書註明?

他表示,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把過去不用提供的很多嫌惡設施都註明,每一分都得花上幾千元人力成本,國內不動產資訊已相當透明,不應再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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