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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邱金蘭/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嚴控土地建築融資,這波盯上鑽法律漏洞的建商。央行最近對銀行專案金檢發展,發現有建商假借個人理財周轉等名義貸款資金,規避央行管制措施,上周特別函令銀行立即改善。

前年10月起,央行祭出一系列房地產信用管制措施,包括土地抵押借款未附具體興建計畫,銀行不得受理以該土地為擔保的貸款,還有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六成五等。

當時有一些沒有打算興建住宅,持有土地坪數較少的民眾向央行陳情,以土地持分做為營業周轉金抵押品,並不是要炒房。

為避免打炒房時「殃及無辜」,央行去年8月彈性放寬管制,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聲明,資金用途是為了支應個人日常生活或理財周轉所需,不是用於投資、購買不動產或興建房屋者,可免附具體興建計畫。

央行雖開了小門給這些地主,但仍限制建商負責人不能適用這項規定,不管用途為何都得附上興建計畫,才能順利籌措到所需資金,以免建商巧立名目向銀行融資養地。

不過,最近央行專案金檢卻發現,有建商負責人以「非屬投資、興建不動產」名義向銀行申請土建融,並聲稱符合央行免附興建計畫規定,銀行也照辦不誤。央行除要求這些銀行立即改善外,並在上周發函要求銀行注意從寬規定的適用範圍。

央行強調,並不是所有自然人都適用去年8月的從寬規定,如果是建商老闆,即使聲稱資金用途不是用來興建住宅,也不能適用。

也就是說,除資金用途以外,借款人「身分」也很重要,借款人不能是投資、購買或興建房屋相關產業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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