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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雯  
在進行各項投資理財決策之前,理財大眾一定要清楚自己的需求為何?否則,任何思慮不清,需求不明的投資理財行為,最後都難免會落入虧損或失敗的命運。最近熱門話題的分紅保單,就是其中一個顯例。
這幾天報紙上有一個跟保戶有關的大新聞,那就是傳統強制分紅的規定即將改變。據說,新的分紅規定使得約3000萬張的保單,今年將無紅可分。

或許依照媒體上部分學者、專家所言,如果財政部當初以行政命令修改分紅規則,並不溯及既往,只適用於新購買的保單,或許近幾天的「民怨」就不會如此之大。

 

但是,以事後諸葛來批評當初強制分紅的施行與取消決策之不恰當,也不盡然公平合理。因為說來說去,政策考量都還是站在「為廣大保戶權益」的這個理字上頭。

 

只不過,筆者比較關心一般保戶,是否真的能靜下心來,思考整個問題背後的核心—保單分不分紅,真的是自己唯一在乎的事嗎?因為如果一般大眾沒有自己的定見,不思考事件背後的深層意義,未來在投資理財上,肯定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也很難避免虧損或失敗的命運。

 

或許很多讀者並不認同筆者的這個想法,因為「不管錢多錢少,該是我的錢,為什麼就不准我領呢?」對此,筆者想先從幾個角度來抽絲剝繭。首先,保單由強制分紅轉為自由(任意)分紅,哪一種人受影響最深?其次則是:傳統強制分紅的遊戲與新規則間,到底有多大的改變?

 

在計算分紅的公式中,最重要的影響是「利差益(損)、「死差益(損)」、「費差益(損)」與「各類保單的現金價值」四項變數。其中,費差與保險公司的管銷費用高低有關(用人或行政成本越高,費差就越小或為負值);死差與保險公司承保客戶的品質有關(如果保戶死亡率越高,死差就越小或為負值);利差則與預定利率有關;現金價值則與不同險種所繳交的保費多寡有關。其中,儲蓄險的現金價值最多,純保障型的定期壽險保單最少。

 

在過去強制分紅時代,費差、利差與死差三項變數中,只要任何一項數字為正值,保險司就會強迫要求保險公司,把多賺的錢分給保戶。前幾年市場利率直直落,保險公司在費差與利差上頭都是負值,只有死差會因為國人壽命的增加而產生正值。

 

但是在新規定修改之後,利差、費差與死差都不是個別計算,而是綜合加總考量。相信做過買賣的讀者都應該知道,新公式基本上是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因為古有明訓:「殺頭的生意有人搶,虧本的生意沒人做」。

 

可以這麼說:在過去強制分紅時代,保戶所領的分紅,都是死差益再乘上每張保單現金價值後的金額。而在新規定之下,保戶可能少領的就是這部分死差益乘上現金價值的數額。

 

依照大數法則的影響,每年的國人死差益不會太多。因此,真正會因為不分紅而特別感受深刻的,應該是那些持有保單現金價值高的保戶。講白了,就是那些購買「儲蓄險」的客戶。

 

因為如果保戶買的是純保障的定期壽險,由於保單現金價值沒多少錢,乘上死差益也不過是區區幾百元的金額;但如果是購買儲蓄險,差別就是以「千元」為起跳單位了。

 

當然,從保戶的角度來看,不管錢多錢少,少領了總是心裡不舒服,抗爭也變成理所當然。這部分筆者並沒有太多意見,但卻很想藉此機會,與讀者分享一些不同的觀念—購買這些號稱「保障與投資兼具」的儲蓄險保戶,是否真的經過深思熟慮?

 

就像不同的車子有不同的功用一樣,跑得快的車子就載不了重,能負重的車子也絕對跑不快。對金融商品來說,保險最重要的功用就是保障,如果想投資或儲蓄,購買其他積極型投資工具的效益,恐怕會比這種保障與收益都「比下有餘,比上卻不足」的儲蓄險更好。

 

如果保戶要爭那區區一點分紅,按理說應該尋求其他獲利更高又更穩定的工具,例如債券或貨幣型基金。這些工具不但風險較低,收益也絕對高過那些儲蓄險。因為儲蓄險它原本就不是固定收益型商品。保戶最初買的不是定存,到了最後,它就不可能保證給付固定的利息收入。講白話一點,它就是一種「機動收益的商品」而已。

 

所以回歸事情的核心原則,任何投資理財行為,都要從「個人需求」出發。否則,當保戶要求保險公司一定要比照往例給付紅利時,就像明明知道自己買的是貨車,卻要求速度賽過跑車一樣,不但有點奇怪,最終也絕對達不到原先的投資理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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