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9日電)

財政部今天下午舉行「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出八大建議,包括盼自用住宅免稅、實價課稅即廢除奢侈稅等。

財政部今天邀集不動產相關業者,舉行第二場「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

不動產開發商全國聯合會表示,聯合會凝聚內部共識,就此會議提出八大建議,包括「檢視修法合憲性」、「分離課稅,土地增值稅准予扣抵」、「比照證所稅採15%稅率」、「自用住宅免稅」。

另四項是「長期持有房屋10年減半徵收,20年以上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原來就有的減、免規定,應該同步轉軌,以維繫原減、免政策目的」、「同步廢除奢侈稅」、「不溯既往」。

全聯會認為,房地合一的實價課稅應比照證所稅採15%稅率。因為所得稅法第14-2條第3項規定,「證券交易所得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15%的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房地交易建議參採同屬資本利得課徵的證券交易,以「分離課稅」,稅率採15%,且隨持有年限減徵,以免影響流動性。

在自用住宅免稅部份,全聯會建議,為保障基本居住人權,自用住宅出售免予課徵所得稅。依照美國做法,對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者(過去5年中,房屋至少有2年以上用作自用住宅),最高可有50萬美元的獲利可以免稅,而且免稅優惠在一生中可多次享用,但每次使用必須相隔2年;韓國持有超過15年的一戶一屋,交易所得稅率為5%。

至於長期持有房屋10年以上減半徵收實價課稅,20年以上免予徵收,全聯會說,長期持有房屋者多數國家均給予租稅優惠,主要是長期持有者非以短期炒作為目的,建議應給予租稅優惠,包括持有10年以上、20年以上,分別減半徵收、免稅。

對於同步廢除奢侈稅部份,全聯會認為,依學理,任何類型的奢侈稅制,終究只見成本不見效益,只能促成一個「低值經濟」及「平價社會」,所能發揮整體公平正義的作用很小,卻十足傷害國家經濟活力,喪失國際競爭力。

全聯會認為,要健全房市,增加供給、提高交通便利性才是關鍵作法,寓禁於「稅」反而減少社會福利,所以實價課稅上路時,就是奢侈稅廢止時;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全聯會建議同步廢止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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