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近月以來,雙北市市長候選人紛紛提出住宅政策,這類政策可概分為兩大類:一種是每月房租租金補貼,另一種則是興建大量的社會住宅。住展企研室認為,若站在長久循環利用的角度來看,廣建社會住宅政策較為可行,長期成本更低,也有利於住宅政策的健全化。 

若是發給租屋族每月租金補貼,以台北市來說,每戶補貼5千元、共17萬戶租屋族來算,每年至少要花100億元以上。假設補貼對象是全體、無差別式補貼,恐怕會再衍生一個問題,就是作假浮報租賃契約,以詐領補貼,最後補貼金額可能還會往上墊高。 

此外,租金補貼還有一個盲點,便是仍有許多房東不願讓租屋族申請補貼,因為一旦租客申請補貼,房東就難逃被查稅;所以有不少房東寧願不租,也不願意讓租客申請補貼。如果這類情事不解決,許多有需求的弱勢租屋族,反而無法受惠而乾瞪眼。 

全面發送租金補貼的另一弊病,是租屋族會變多、公部門租金預算會倍增,並推升租金水準。但最重要的是,每年發出去的租金補貼,循環利用可能性等於零,等同於打水漂。 

但廣建社會住宅則不同,雖然蓋5萬戶估計要花一千億,乍看之下比每年租金補貼支出多了十倍,但十年後,社會住宅仍可繼續出租、重覆利用,除了支出修繕與管理的花費,土地與房子仍屬於市府;相對的,全面補助租金,實施十年後同樣花一千億,但一千億全跑進「包租公」、「包租婆」口袋裡,完全有去無回。 

若再把時間拉長到二十年,社會住宅還是可出租,成本仍是一千億,至於維修與物管費用,可從收取的租金中扣除,應該不會增加多少維護成本;但租金補貼則不同,二十年下來要花掉二千億,兩相比較,勝負立判。 

住展企研室指出,社會住宅起源於西歐,現已廣被全球各國所接受並實施,就連亞洲地區的日本、韓國都已大量興建。社會住宅的優點,是提供低廉的租金,給弱勢租屋族承租,且可以重覆循環利用,長年下來,政府所花費的成本絕對比補貼租金還低。 

然而,社會住宅並非沒有缺點,最大的癥結就在於「物業管理」與「回收機制」。所幸,現在台北市政府曾到歐洲考察社會住宅,將管理模式套用在現有的公營住宅中,成效相當不錯,尚不至於變成大眾所擔憂的「貧民窟」或治安問題。 

至於回收機制,住展企研室建議,在社會住宅上路前,必須立法、並建制一套標準流程,以防有民眾以弱勢為藉口成為「屋霸」,占據租屋不還,例如香港就規定公租屋限租5年,5年一到就必須搬離,讓候租的弱勢民眾有機會入住,而這或許是我國該考量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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