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你買的房子權狀坪數是算到牆心、牆外,還是連外露樑柱都算進去?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批評政府計算產權方式紊亂,且一國多制,民眾成冤大頭,台北有一住宅算到牆心,面積僅56.3坪,但把外露樑柱都算進去則多出5.14 坪,以一坪100萬元計算,得多花514萬元,等於被強迫購買一輛不能使用的賓士車。

對此,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目前建築執照申請面積和地政登記面積,一個算到外牆中心,一個算至外牆外緣,確有不同標準,但主要是考量重點不同,至於外露樑,依規定不能登記,全台統一,並沒有多重標準。對立委及台灣消保會要求建照和地政登計統一,地政司會進行檢討。

台灣消保會表示,國人房子面積計算方式混亂,建商向營建單位申請建照,樓地板面積只算至外牆中心點,即牆心,但完工銷售後,地政單位計算權狀面積卻算到外牆外緣,如此改變,30多坪房子權狀會可出半坪以上。

這還可接受,但有些地方地政單位自行擴大解釋,譬如台北市88年就認定外露柱子算是主結構也可納入,現代建築柱子動輒5、60公分,甚至1公尺,建商可售面積又增加不少;最近部份縣市更把外露橫樑也算進去,業者賺到笑呵呵。

消保會舉例,高雄有一間36.9坪房子,算到外牆樑柱外緣,增加了3.98坪,以每坪30萬計算,購屋人因此多花了119.4萬元,但完全無法使用;台北也有一案例,建照僅有56.3坪的房子,「灌水」登計之後,增加5.14坪,一坪100萬元,一共多花了514萬元,消保會批評登記制度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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