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欣中/屏東縣報導】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五月爆出「未環評先營運」,經環保署、墾管處和屏東縣政府討論,認定非「觀光旅館」而是「一般旅館」,將由地方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審核環評。

悠活從五月被開罰後至今,營業規模縮水,坐失暑假旺季房客,粗估營收損失逾億元。

悠活渡假村五月八日被屏東縣政府開罰,墾管處下令三至六區停業,業者隨即宣布三至五區(第六區是餐廳)不再安排旅館住宿。總經理劉秀美表示,一、二區營運正常,唯為應付開銷,先前關閉的三至五區「集合住宅」,以月租方式租給民間企業。

悠活渡假村爆發未經環評先營業爭議,環保署主張全區停止營業,重新進行環評,並追究十四年來的「不當得利」;但內政部和屏東縣政府對悠活的違法認定見解不一,使得悠活環評案「卡」在環保署,直到最近傳出出現轉折。

墾管處長陳貞蓉說,環保署、墾管處和屏東縣政府日前開會達共識,認定悠活非屬交通部觀光局主管的「觀光旅館」,而是「一般旅館」,日後將由地方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負責審核環評。

悠活渡假村總經理劉秀美說,三百多名員工七成是在地人,為顧及員工生計,目前無裁員計畫。

為平衡開支,和律師討論後,「集合住宅」以月租方式租給民間企業,並未違反建築法「擅自變更使用」規定,約五十間的房租,勉強可以打平收支,希望縣府依法審核,讓環評爭議劃下句點。

環保署:不在環評法管轄範圍

【聯合報╱記者劉盈慧/台北報導】

悠活為擺脫虧損,擬把先前關閉的三至五區以集合住宅的形式月租給民間業者。對此,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悠活三至五區恢復成集合住宅,不需要經過環評程序,業者出租集合住宅這項行為並不在環評法的管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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