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

士林文林苑引發都更爭議送請大法院釋憲,大法官會議日前做出第709號解釋,認定都更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之前段「違憲」,理由是不符正當行政程序,而且申請核准都更事業概要的同意比率太低等,相關法令條文將於一年後失效。

這分解釋令引發正反的論述,有人認為合乎公平正義,有助於減少爭議,日後都更案將在更具有互信的基礎下執行。

也有人覺得,釋字709號解釋令將大幅提高都更案的難度,為避免承擔責任,不只是業者、連公務部門也將卻步,後續都更恐陷於停擺。

平心而論,台灣應該是一個需要都更的地方,這不只純粹是新舊失衡,缺乏整體感的都市景觀,在這之下,更危機四伏的是居住品質,特別是台北市,根據北市都更處統計,台北市屋齡超過30年的房子,約占30%,其中更新難度最高的四、五層樓公寓約達29萬戶。

台灣位處於地層不穩定的地震帶,而且現行法規並未針對建築結構安全有更多留意與關注,可說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但這些人命關天的事情,卻比不上「房價漲多少」或「分到多少坪」重要,難怪都更「更」出那麼多爭議。

前陣子我去了京都、大阪與神戶,大阪和神戶因1995年阪神大地震,災後全城重建,現在幾乎嗅不到一絲舊時氣味,比起京都少了些懷舊味道。

但也可說是塞翁失馬,當年認為「不會發生地震」而沒準備的大阪與神戶,在震災後大檢討,重新規畫了建築與公共工程,成為安全城市,並使得日本更重視都市建築與交通防震,這一環節也成為日本推動都更的施力點。

台灣同樣處於地震帶,是否是應該有類似的思考?

都更的面向盤根錯結,如果我們只以利益為前提,不以雙贏為考量,恐怕只會看見都更貪婪、黑暗的一面,看不到容易都更促進都市重新,公益而美麗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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