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在房價高漲下,省去土地成本的地上權住宅,行情為同區域產品的六到七折,但專家提醒,地上權宅雖有低價優勢,但可貸款成數僅四至六成,買方還可能面臨轉售不易,與出租時的空置期等問題。

住商不動產主任徐佳馨說,地上權住宅可分為「有建物權狀」及僅具「使用契約權」,共同點為皆不買土地;因省去購買土地的成本,價格會比周遭有所有權的房子低三成以上,也不用繳地價稅,但要繳地租。

但地上權產品缺土地價值,銀行多半僅願貸款四到六成,購買者的自備款壓力頗重。目前地上權住宅使用期限多為五十年,隨使用年限遞減,房屋年老色衰後,脫手更不易,理論上轉售價格會愈來愈低。

她說,其實隨著大台北房價持續高漲,北市不少地上權住宅也多跟漲,例如信義計畫區的豪宅「台北花園」,十年前每坪開價不到五十萬,目前使用年限剩四十年,如今竟有一百二十到一百五十萬的行情;但北市其他地上權住宅,多在每坪五十多萬以下。

她說,有錢人買地上權豪宅的想法是,花比較少的錢,卻可以享受到好地段生活圈;但一般人可不這麼想,因一生可能就只擁有這一宅。但她也指出,即便地上權的年限到了,屆時真的會拆屋還地嗎?五十年後的事情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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