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提供(2009-12-22)

在低利率及通膨壓力的雙重影響下,近年轉戰投資房地產的民眾增多不少,一些屬於相對低價產品,變得十分搶手,像法拍屋、風水屋等等,都會經過專業投資客的再包裝出售,賺取差額利潤,日前發生轉售兇宅賺利差遭判刑事件。 

男子祺四年前便宜買入蘆洲一間凶宅,轉賣賺得七十七萬元,後來新屋主發現是凶宅,怒告原屋主詐欺並求償,高等法院認定,凶宅屋價應打七折,判決原屋主須賠買家一百六十三萬五千元,原屋主不但倒賠八十六萬五千元,還被依詐欺罪判刑八月服刑中。 

判決指出,該屋二○○五年二月發生女房客燒炭自殺命案,半年後李得知此事,出錢以友人名義買下,以低於市價的四百六十八萬元成交,李隨即隱瞞凶宅事實委託仲介轉賣。 

男子張先生兩個月後以五百四十五萬元買下該屋,入住不久就聽鄰居說該屋曾有人自殺。張除了怒告李詐欺附帶民事賠償,另控告契約上的賣方陳先生,要求減價。 

板橋地院日前依凶宅屋價打七折的鑑價結果,判決陳賠償張一百六十三萬五千元,換句話說,買到凶宅的張,可分獲李、陳賠償一百六十三萬五千元,共三百二十七萬元。律師表示,李是詐欺被告,陳是契約賣方,都有賠償責任。 

住展房屋網總監陳韻如表示,在不動產買賣說明書中,其中有”屋況說明書”一表,由屋主填寫該屋現況,包括是否有”非自然身故”事件,若屋主出售時未勾選為兇宅,日後經查為兇宅,屋主當然具有法律責任。 

另外建議投資民眾,選購投資品時要特別注意,低時市價約一成的房子,最好經過側面多加打聽了解狀況,避免買到凶宅不易脫手;如果是刻意購買凶宅轉手,目前已有隱匿判例出現,因此最好詳實告知買方,不然恐怕會吃上官司還倒賠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