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民眾以法拍或標售方式購屋需要辦理實價登錄的作法不同,法拍並非是買賣原因登記,所以不需要辦理實價登錄;透過標售而購入不動產,是以買賣為登記的原因,所以需要辦理實價登錄。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由法院標購法拍屋,按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2項「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另地政士法第26條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亦有類似規定,規定買賣登記案件須於辦竣登記後30日內辦理申報登錄事宜,因法院拍賣案件非以買賣為登記原因之案件,故無需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

至於標售案件是否需實價登錄?地政司表示,按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2項「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另地政士法第26條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亦有類似規定,係規定買賣登記案件須於辦竣登記後30日內辦理申報登錄事宜。因標售案件係以買賣為登記原因之案件,故仍需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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