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昨天表示,明年起,住宅相關補貼除自購住宅與修繕住宅貸款利息、住宅租金等補貼外,將新增「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每戶最高補助3萬,預定明年6月公告受理申請。

營建署表示,申請者可修繕的設備項目包括: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衛生、照明、無障礙設施等設備。

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10年的住宅,及家庭年所得在一定標準以下(如今年北市為148萬以下);而30年以上的老舊住宅可增加評點權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