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程嘉文、羅兩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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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6 04:32 am
立院臨時會昨天三讀修正所得稅法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明年起證所稅正式上路,財政部長張盛和說,這次通過的版本對股市影響很小,股市不確定因素應該塵埃落定,今天開始股市將回歸基本面;財政部估計,未來證所稅每年收入約為新台幣六十億到一百一十億元。新制先採「設算所得」和「核實課徵」的雙軌制,待實行兩年後再回歸到單軌制,全面實施「核實課徵」。
張盛和說,所謂股市「回歸基本面」,即是回到沒有證所稅干擾的因素;但現在有歐債等因素,「至少沒有證所稅不確定因素存在,希望大家以平常心看待。」
昨天在立院表決時,在野三黨先提議,指目前不宜實施證所稅,主張將全案退回委員會。經表決,六十二票贊成、四十六票反對,國民黨團獲勝後,民進黨與台聯立委隨即退席抗議,院會順利通過相關條文完成修法。
前兩年採雙軌制
證所稅從民國一百零二年上路後,前兩年採雙軌制,「設算所得」為當台股指數達八千五百點以上時,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零點二的證所稅;九千五百點以上,扣繳千分之零點四;一萬零五千點以上,扣繳千分之零點六。由於目前台股指數距八千五百點的「起徵點」還有相當距離,財政部長張盛和坦承,此部分現階段等於「緩徵」。
至於必須「核實課徵」的對象,包括售出明年後發行的首度公開募集(IPO)股票十張以上;出售未上市上櫃股票;賣出一百張以上興櫃股票;非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上述證券所得採分離課稅,稅率百分之十五,長期持股滿一年以上減半為百分之七點五;IPO持有達三年,再減半為百分之三點七五。當年度交易盈虧互抵,股票成本認定則採「先進先出」。
條文規定,證券戶需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所屬券商申請,選用設算所得或核實課徵,選定後在該年度內不得再變更。明年一月一日後首次開立證券戶者,應於申請時選定。
民國104年回歸核實課徵
民國一百零四年後,全面取消設算所得制,回歸核實課徵,課徵對象再增加全年出售證券金額超過十億元以上之個人。法人部分仍採最低稅負制,不過稅率由過去的百分之十到十二,增為百分之十二到十五,免稅金額為五十萬元,長期持有三年以上享減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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