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3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奢侈稅上路將滿一年,投資客開始摸索出一些逃漏稅對策,據指出,眾多方式中,以「預告登記」方式,被認為最「安全」,也最熱門,有待稅捐機關破解追稅。

預告登記即是在不動產相關登記資料中,另外增加一個登記人,這是限制登記的一種,房子如果想賣,屋主就必須獲得預告登記人的同意,才能出售。

市場人士表示,奢侈稅因稅額高達成交總價的10~15%,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轉嫁給下手不易,上路之後,很多投資客苦思逃稅方式。

由於奢移稅規定家庭名下有兩間房子以上,買進未滿兩年即轉售者,就得課說,因此上路前後,市場傳出不少避稅教戰,包括假離婚,讓太太名下只有一間,以便順利出售;以租約取代買賣契約、假信託等方式來避開奢移稅。

不過上述方式都有不小風險,為了出售房子而辦離婚,萬一弄假成真,代價也太大。如果找人頭、用租約取代買賣契約,把交易日期拖過奢侈稅兩年期限,買方如何相信屋主到時會好好的把房子過戶,則是一大問題。

市場人士說,在這情況下,稍早有些投資客採取「預告登記」方式,即房子先不過戶,但同意買方可預告登記,等房子過了兩年期限再過戶。

由於擔心稅捐機關透過地政單位調出「預告登記」房地產,逐一清查,有可能被查到逃稅,因此又有進階版的預告登記,即將名下買賣已超過兩年的房子,以預告登記方式假出售,藉以保障權益,以免被吞掉,手上只剩一間,依規定名下如只有一戶,出售即不受奢侈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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