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3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縣消保官發現網路看房越來越熱門,但光從鏡頭看房子,可能與現有屋況差很大;很多房屋廣告都是放大屋外的街景,消費者還是得實際看屋才準。民眾質疑「能否依廣告不實處罰?」消保官說,目前無罰則。

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說,他上網看房屋廣告或散發的廣告單,部分秀出來的照片,有些不是真正要賣的房子,亦缺內部景觀。這只是房仲業者的廣告手法,吸引更多人詢問,買屋是重大消費,當然得實地看個清楚。

有消費者抱怨,照片拍得那麼好,才動念去詢問看屋,但花了時間,一看卻不是那麼回事,有受騙的感覺。有的照片看起來通風明亮,但實地一看,連白天都要開燈,落差很大。有的網路秀出來整個別墅社區,看來樓面寬大,誰知賣的是其中坪數最小的。

翟威甯說,即使是同一個社區、同棟樓的房子也可能屋況大不同,不能光是看到中庭、街道的照片就算數,一整排大廈還有幾顆路樹,誰知道你要買賣的房子是哪間?

民眾向消保官投訴指「這種廣告不實」,房仲業者則解釋說,秀大門、中庭,這也是房屋的一部分呀!有的屋主不方便讓業者拍攝房屋內部,所以宣傳主打的都是路樹街景和巷弄,情非得已。

翟威甯說,目前無法可罰,消費者買房前可要張大眼睛看清楚,一定要實地看仔細再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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