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版位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

目前分類:稅務新聞 (277)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2012/07/19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替代役男薪資也要課稅。財政部昨(18)日明令,替代役領取的薪資,自101年起,應比照義務役與職業軍人報繳所得稅。替代役領取的薪資,明年5月須首度報繳所得稅。

財政部指出,替代役目前分成一般替代役與研發替代役(即國防役),不論屬於何種性質的替代役,也不論其薪資是由國庫或服役企業支付,包括薪資、專業加給、地域加給與扣除管理加給部分的年終工作獎金,應自101年起課稅。

財政部昨天發布最新規定,100年12月31日以前,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研發替代役役男的薪餉,可適用100年1月19日修正前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有關現役軍人薪餉免納所得稅規定。

但因應現役軍人自101年元旦起課徵所得稅,替代役役男自101年度起支領薪餉,也應比照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規定課徵所得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7/11  
【聯合報/許祺昌口述】

 

李太太問:

我的先生經常投資不動產,有好機會就出售、不然就出租。聽朋友說,個人投資不動產,只要符合一定租、售條件,必須辦理營業登記;如果不辦,會有什麼後果嗎?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7/11  
【經濟日報/本報訊】

新莊區耿小姐問:因家庭變故、感情生變及資金需求等,欲出售房地,是否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2款規定,係對符合所有權人與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屋,已辦妥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以換屋購買新房地以致持有2屋者,除合理常態移轉之先購後售方式換屋,另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致須出售新房地情事為前提,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因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納稅義務人可於銷售契約次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7/04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南投縣水里鄉涂小姐問:出售配偶所贈與且持有不到2年不動產,是否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所有權人銷售配偶贈與不動產,於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時,應以受贈後完成移轉登記日起計算。目前常見夫妻為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土地增值稅率,而採贈與方式移轉自用住宅給對方,但受贈配偶若持有不到2年即出售獲贈的不動產,且未符合特銷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特種貨物者,將被課徵售價10%到15%的特銷稅。夫妻相互贈與不動產,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只1棟不動產,獲贈不動產者出售受贈的不動產,須自受贈日起算2年,即受贈後持有逾2年以上出售,才可以免除特銷稅捐。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6/30  
【經濟日報╱文/黃啟菱】

不動產實價登錄即將上路,檯面上看,價格透明化是件好事,政府也強調短期內不會實價課稅,但實際上,到民國104年,公告現值將調至市價的九成,不動產持有人未來移轉成本將因公告現值增加,造成稅負增加,進而直接轉嫁於買方,造成房價不易跌情況。

太平洋房屋指出,政府基於居住正義口號之考量,不斷釋出一連串穩定房價政策,去年首先開徵奢侈稅,至今已屆滿1年,實際稅收不到預計的成數,反讓各大都會區房價愈打愈高。

接下來要登場的實價登錄看似無害,但一旦公告現值增加,除了買賣移轉的土增稅增加外,以往用贈與稅來節稅的父母,也會因土地現值提升,可能需繳納更多稅款;每年調漲公告地價,也造成以公告地價為計算基礎的地價稅、設定地上權租金、承租國有地租戶的租金及登記規費都隨之上漲。

太平洋房屋舉例,若3年內土地公告現值調了九成,市價漲了一成,民國101年時,陳先生買進一間房屋自住,市價為900萬元,其中土地公告現值為200萬元,若至10年後才出售,土地公告現值調升到380萬元,但在這段時間內,房價漲幅僅一成,達1,000萬元,則預計移轉後之土地增值稅約31萬元。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6/28  
不少人疏忽 議員:稅捐單位沒有即時作為 建議只補繳1年
稅捐處:沒有協商空間 民眾要注意自身稅籍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最近不少人向市議員陳情,因各種原因不符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第一時間未察知,忽然一次被追討5年的房屋稅金,難以接受。

議員張茂楠認為,稅捐單位過去5年「睡著」,沒在第一年查察,建議應只補繳1年稅金。北市稅捐稽徵處科長林秀雪說,稅法沒有協商與彈性空間,民眾還是要注意自身稅籍,不要讓權益睡著。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6/29  
實價登錄 8月上路 逾期申報、價格不實可罰3~15萬 短線成交量看增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陳美玲/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內政部昨(28)日宣布,不動產實價登錄確定8月1日上路,預估10月起,網站上可查得實際交易價格。實價登錄是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跨出一步,但房仲業者多認為,短線上房市成交量將會放大,長線而言,要留意「政府平台淪為炒作房價工具」的後遺症。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6/20  
【聯合報/莊瑜敏口述】

張太太問:張先生上個月與建商簽訂契約,以新台幣2000萬元出售1筆土地,且已收取了500萬元訂金,但在完成土地的移轉登記手續之前,張先生卻因意外過世。請問在辦理張先生的遺產稅時,該筆土地應如何申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瑜敏會計師答:被繼承人生前出售的土地,若到死亡時若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依法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應列入遺產申報課稅。

此外,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若為土地,則應按被繼承人死亡時,土地的公告現值列入遺產總額申報納稅。

該筆土地於辦理完成繼承登記後,繼承人仍負有將該筆土地移轉予買受人的義務;因此屬被繼承人生前未償之債務,亦可按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列報為「未償債務扣除額」。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6/19  
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 若未合併申報 房貸利息扣除恐泡湯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夫妻合購自用房產,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且未合併申報所得稅時,小心購屋借款利息支出,這筆年上限最高30萬元的減稅權益,會跟著泡湯。

以可扣除最高上限金額30萬元為例,按照適用所得稅率5%至40%估算,喪失的減稅利益最少1.5萬元,最多則達12萬元。

財政部規定,登記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所有的自用住宅,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仍應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其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才可以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做為列舉扣除額減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有買賣預售屋或成屋而獲利,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為財產交易所得,其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依此規定,個人出售成屋,應依規定計算買賣房屋之所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為轉讓預售屋、停車位及持分土地之承購權,係屬登記請求權之轉讓,自應按買賣預售屋、停車位及持分土地承購權之價額,依規定計算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6/06  
【聯合報/莊瑜敏口述】

陳太太問:先生有多筆不動產,已使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率10%」優惠;最近先生名下有另外房產打算出售,聽朋友說可先以夫妻贈與方式,將先生名下房子轉到我的名下,再使用我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可以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瑜敏答:「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指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土地增值稅可按土地漲價總數額10%計算,土地所有權人以一次為限。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夫妻間相互贈與不動產,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直到受贈者出售受贈之不動產,移轉予第3人時,再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增值數額,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

以陳太太的例子而言,如出售前一年未有出租或供營業用之情事,確實可採取夫妻間贈與的方式;陳先生贈與自有住宅予陳太太後,陳太太出售時可適用本身的一生一次自有住宅土增稅率10%優惠稅率,且以陳先生取得該筆土地時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地漲價數額,繳納增值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5/29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已核准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將自今(101)年6月1日起全面清查,重購土地於5年列管期間內有移轉他人、贈與配偶、出租或改作其他用途等情形者,經稽徵機關發現,將會追補原退還的稅款。

北市稅捐稽徵處說,土地所有權人凡是兩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條件者,都可向原出售土地所在稅捐稽徵機關,就已繳納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稅款,以減輕納稅人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的負擔。

為避免這項退稅措施遭濫用,這類案件核准退稅後,稅捐機關一律列管5年,重購土地從買入5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並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登記,也不能改變用途,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人特別注意。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5/22  
享千分之2優惠稅率 須在開徵40天前申請 但地上房屋已拆無法適用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不動產交付信託,如屬自益信託且不動產仍做自用住宅使用,財政部昨(21)日表示,仍可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地價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較一般稅率省4倍。

不過,財政部指出,如果不動產自益信託(即委託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後,土地因信託移轉登記給受託人前,地上房屋已拆除時,將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5/16  
 

【網路地產王/綜合】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不動產的交易或出租、承租行為在申報時,其實都有節稅的方式與空間,納稅義務人除須瞭解稅法相關規定外,也必須著手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才能於所得稅申報上爭取最有利的節稅空間。

■ 購屋購屋利息 扣除額最高30萬

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之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包括售屋、購屋、出租屋、承租屋等。以售屋來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稅額。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5/08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觀音鄉李小姐問:今年出售房子綜合所得稅要申報嗎?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個人出售房屋,其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的成本和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列報所得額,併入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除能提出交易時的實際成交價格,及原始取得實際成本,經查明屬實者,得以其差額為財產交易所得外,未能提出者,以出售年度的房屋評定價格,依各該年度公布的所得額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的認定,應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所以李小姐今(101)年出售房屋,其所得屬於101年財產交易所得,併入101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疑義請洽0800-000321。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5/02  
【聯合報/許祺昌口述】

林先生問:5月1日開始申報所得稅,我去年有利息所得30萬元,另外有自用住宅房貸利息70萬元,由於房貸大於利息收入,報稅時可以直接將房貸扣除利息嗎?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許祺昌答:不可以!

因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和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的上限不同,加上不得重複使用扣除額,納稅人不能直接扣除。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為30萬元、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為27萬元。以林先生的例子來計算,依照申報規定,利息所得30萬元必須先扣除27萬元,餘額3萬元納入所得計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4/27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油電雙漲引發民怨,不少新北市民眾最近收到房屋稅單,發現房屋稅調漲不少,新店區大鵬華城陳姓住戶計算發現漲幅高達27%,比去年要多繳1600多元,向民代投訴「我們這裡又不是豪宅,為何漲那麼多?」

基層稅務人員透露,最近開始寄發房屋稅單,民眾看到房屋稅也漲價,都打電話到稅捐處抗議,他們接電話接到手軟,有人為了房屋稅漲300元,罵了快一個小時;其實調整稅率去年4月定案,只因為開徵時遇到油電雙漲而「踩到地雷」。

陳姓民眾把過去保存的稅單找出來比對說,2005年房屋稅是6756元,逐年降低到去年6136元,但今年卻要繳7777元,漲幅高達27%,向市議員金中玉陳情,抗議「我們這裡是眷村改建,又不是豪宅」。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副處長黃育民說,房屋稅計算方式以房屋價值扣掉折舊後,乘以地段率與稅率;根據市府公告的地段率調整資料,這次調整幅度以新板特區從原本的160%,調整為230%最高,新莊副都心調到220%居次,其餘調幅較大的以捷運沿線住宅為主。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04/24  
報稅季將到 各項扣除額、免稅額不變 但賣房所得額標準普遍提升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今(101)年所得稅結算申報5月1日正式展開,年所得不變者,不但稅負下降不易,更要小心課稅所得額被拉高;因房價上漲影響,100年度售屋所得額標準,不僅改按各縣市的各別行政區漲幅「分區調整」,課稅所得額亦普遍拉高。

以出售位於台北市房產為例,99年其售屋所得額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37%,今年上調為42%,漲幅達13.5%。房屋評定現值愈高者,今年售屋應納所得稅也愈重。

另外,去年曾經出售房屋者,今年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時,若未舉證成本及交易證明,依規定要按政府訂頒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計算售屋課稅所得繳稅。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央社 (2012-04-22)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2日電)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每一申報戶租金扣除額上限每年新台幣12萬元,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不論是自己在外租屋,或家中有子女在租屋,記得將租金列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除額。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的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

不過,申報租金扣額者,不得申報購屋貸款利息支出。。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經濟日報╱陳忠瑞】
2012.04.19 03:30 am
     

「錯誤的決策比貪汙還可怕」,面對總市值新台幣22兆元的台股,復徵睽違24年的證所稅,正面臨此一可怕風險,因為貪汙可能只有幾十億元,如果無法小心嚴謹地執行證所稅政策,全民財富縮水恐怕以兆元計,甚至帶來經濟萎縮、百業蕭條的嚴重後果。當然,有人認為此一論調危言聳聽,筆者也希望不致發生,但再一、兩年後就能印證,目前檯面上主導政策的政治人物,歷史評價就會蓋棺論定。

「公平正義」的確是普世價值,「有所得,就要課稅」也是天經地義。但是,「股市是經濟櫥窗」,如果股市因官版證所稅而奄奄一息,進而阻斷籌資通道,阻礙上市公司取得足夠資金擴張及新創公司的資本累積,導致產業投資停滯,就是以「小公小義」害「大公大義」。執政者要以更高視野、更寬心胸來面對代表資本主義的資本市場,莫以財稅害經濟。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