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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天拍板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最高稅率從35%調高至45%;業者直呼太重了,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表示,房市將緩慢下跌,時間至少七年;政大教授張金鶚表示,方案趨嚴符合社會期待,但仍有調整空間。

海悅廣告總經理王俊傑表示,房地合一雖以獲利來課稅,比奢侈稅以交易總價合理、公平,但一年以內交易課所得45%,一至二年課35%,實在太重了,跟富人稅沒有兩樣。他表示,自住免稅門款獲利400萬元也太低,一間房子持有十年,光是以通膨來算就不只400萬元,更別說機會成本;他認為門檻至少應該提高一倍到800萬元才合理。

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表示,一年內交易課稅45%,等於賺的一半都要繳稅,「太重了」,太嚴了,他表示,現在房市已是一灘死水,如果政院版通過 更會雪上加霜,房價一定下跌,保守估計房市會被「凌遲」緩跌至少七年;不過房價下跌對成交量會有幫助。

張金鶚表示,政院版本趨嚴,符合社會期待,不過行政院以持有時間來定出不同稅率,仍待商榷;他表示,基於公平,應該是賺愈多課愈多,賺愈少課愈少,應以所得來訂出累進稅率,以時間來切割,無法回應民意獲利愈多課愈多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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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房屋稅下周開徵,北市多達20萬戶要多繳稅,房市會不會出現「租稅轉嫁」效應又成話題;房仲業分析近年房價走勢發現,去年1月起,稅負已「轉嫁不動」,屋主反而還得倒貼買方稅款,才能將房子順手脫手。

租稅轉嫁是指稅法上規定的納稅人將自己應繳納的稅款,移轉給別人負擔。國內房市過去常見這種情況,譬如房東租金所得稅,本應是房東申報繳納,但很多人都轉嫁由租客負擔。

2011年6月財政部推出奢侈稅,原本各界認為房價會下修,但根據永慶房產資料顯示,當時北市屋主多順利把奢侈稅轉給買方,北市平均房價一坪原本約52萬元,一年之後上漲至54.5萬元。

2012年5月台北市政府針對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也就是豪宅稅,但數據顯示,豪宅反而漲更快,並帶動北市住宅均價從一坪53萬元,一年內跳漲到61萬元,等於屋主都把稅款都轉嫁給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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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房屋稅即將在5月開徵,預期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屋主以及房屋位處精華地段的屋主房屋稅都將大幅調高,最高甚至可能增加20倍,信義代書表示,可以在買屋申報契稅時勾選「現值最高」、「徵收率最高」的房屋為自用住宅,可有效避免房屋稅爆增;另外,自用住宅如出租或是空屋,也會不被視為自用住宅,建議平日可保留水電繳費單據來證明。 部分縣市大幅調整房屋標準單價表、調高路段率以及及調整房屋稅稅率,民眾普遍預期今年收到房屋稅單時會「很有感」,特別是同時符合「2014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適用新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高級住宅」、「多屋族」3大條件的民眾,房屋稅最高可能會有20倍以上的差距。

信義代書林以德表示,大家常聽到的「囤房稅」,其實並不是一個全新的稅制,而是針對「多屋族」將房屋稅稅率做了調整,「囤房稅」採全國總歸戶模式,持有第4戶以上住宅就必須按照非自住稅率1.5%至3.6%課徵,因此建議民眾在買進第4間房屋時,申報契稅時記得勾選「現值最高」以及「徵收率最高」的房屋作為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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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0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預定明(2016)年實施,屆時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將會配套退場,出售持有二年內的房產改按利得課稅,炒房稅負將會大幅下降。

不動產奢侈稅的課徵稅基是房產的實際售價,不過,擬議中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則是以扣除房產取得成本、費用後的利得課稅。兩者稅基不同,奢侈稅因是按交易價課稅,不考慮有無獲利,賺賠均要課稅,稅負明顯較重。

舉例來說,甲在2014年1月買進時一戶豪宅A,市價2億元;因考慮房市市況不佳,甲在2014年12月以2.2億元脫手,賺進2,000萬元。由於甲持有A豪宅僅有一年即出售,依法要就其出售價2.2億元課徵奢侈稅,稅率為15%,甲應納的奢侈稅是3,300萬元。

房地合一實施後,依據財政部新版課稅方案,採取單一稅率17%,課徵房產交易利得稅,假設甲是在房地合一制施行後出售房產,因奢侈稅配套退場,改課房地合一的利得稅,甲實際獲利為2,000萬元,應納所得稅降為3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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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陳信仁/南投報導〕

房屋稅條例修訂,房屋稅微幅調升,縣府修訂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非自住的住家房屋稅率將從現行百分之一點二,提高為百分之一點五,此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也將由百分之二提高為百分之三,預計經議會審議通過後,明年五月正式實施,縣府估算稅率提高後,將增加稅收八百餘萬元,對財政不無小補。

縣內房屋稅課稅查定數為十二萬八千餘戶,每年房屋稅稅收近八億元,在稅務機關積極催繳下,徵收績效均達九成八以上,而近年來為降低因養房投資,導致房價居高不下,政府積極展開打房措施,房屋稅稅率也重新檢討,針對非自住的住家房屋稅率予以提高,以落實居住正義。

縣府於最近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縣稅務局表示,自住房屋的稅率仍維持現行百分之一點二,此外住家房屋若經審核認定屬於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也比照自住房屋稅率,但目前縣內並無公益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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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4日電)近來發生民眾占用他人土地建屋,後由原地主給付搬遷補償費,卻未將搬遷補償費併入綜合所得申報而遭罰。台北國稅局表示,只有公共工程或市地重劃的損害補償費,才可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因占用他人土地建造房屋,經土地所有權人收回或出售被占用的土地,並由土地所有權人或買受人給付地上物搬遷補償費,未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遭稽徵機關補稅及處罰。

台北國稅局指出,除了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或市地重劃而徵收土地,依拆遷補償辦法規定發給的建築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補償費、自行拆遷獎勵金及人口搬遷補助費等,核屬損害補償,應准免納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遷讓非自有房屋、土地所取得補償費收入,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若無法提出成本費用憑證供查核,應以補償費收入50%為所得額,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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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民眾為規避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房地應納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而與買方簽立預定買賣協議,並延後簽訂銷售合約,屬以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奢侈稅,除補稅外,最高可處漏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甚至可移送偵辦刑責。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君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為規避奢侈稅,與買方乙君簽訂預定買賣協議,協議於該房地持有滿2年後才簽訂正式買賣契約,買賣價款1,250萬元,先收取乙君訂金450萬元,甲、乙雙方並另外簽訂1份租賃契約書與借屋裝修承諾書,以符合奢侈稅規定持有期間在2年以上免徵奢侈稅之要件。惟該局核算自甲君登記取得至簽訂協議書之日為止,持有期間僅1年2個月,核認甲君係以不正當方法逃漏奢侈稅,乃依奢侈稅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補稅125萬元,並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按所漏稅額處2.5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以預定買賣協議之方法規避奢侈稅,不僅風險高且代價大,買方不大可能配合,若遭人檢舉或經稽徵機關透過資金流向及相關文據查獲,除補稅外,最高可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是籲請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繳納奢侈稅,勿心存僥倖規避,以免觸法而遭補稅重罰,反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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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民眾來電詢問國稅局,在2013年1月間出租房屋給甲公司,租期2年,租金收入已由該公司辦理所得稅扣繳,可是該公司在2013年11月突然他遷不明,且未在2014年辦理扣繳申報,她應如何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承租房屋給付租金,經依法扣繳所得稅款後,在年度進行中倒閉,負責人行蹤不明,以致出租人無法取得扣繳憑單時,可由出租人代替承租人補行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及扣繳憑單,並由出租人在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扣繳單位簽章處及扣繳憑單扣繳單位欄位,簽名蓋章,並註明原因,聲明願負法律責任後,即可憑補報扣繳憑單的備查聯,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至於此種補報的扣繳憑單則不會以逾期申報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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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吳泓勳╱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座談會落幕,財政部傾向採分不動產稅與綜所稅分離課稅。財政部昨(19)日邀集相關團體聽取稅改意見,會議中業者提出,不該把個人單年度所得,跟持有多年的賣房所得合併課稅,邏輯不合理,該採分離課稅。財政部長張盛和說,還沒有決定方案,但強調「這句話有聽進去」。

張盛和說,房地合一座談會達到多項共識,一是支持房地合一課稅的方向,二是長期一定有優惠,三是自用住宅也一定有優惠,四是土增稅減免規定轉軌,這場的共識則是不動產稅與綜所稅分離課稅。蒐集完外界意見後,他也強調「稅制上怎麼設計,接下來就是財政部做事的時候」。

對近日席捲台灣政商名流的冰桶挑戰秀,如果被點到,是否願意接受挑戰?張盛和也妙語回答「我的挑戰在不動產所得稅改,至於公益部分,每個禮拜都有做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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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不動產稅改,確定不碰房地產持有稅!財政部昨(19)日召開房地合一座談會,財政部長張盛和在會後記者會明確宣示,這波稅改僅聚焦在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不會動持有稅」,預計今年底完成不動產稅改方案,明年上半年推動修法。

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等公民團體,強烈要求財政部將不動產持有稅納入改革一環,以免稅改只作半套,造成不良後果,但財長張盛和昨天表示,不動產稅制若全面革新,稅改工程將太龐大,改革採取「循序漸進、一步步來」為佳,避免對社會及產業的衝擊過大。

財政部昨天邀請不動產相關公會理事長、財稅 學者及稅改團體,以及內政部、農委會等政府機關代表,再度聚焦討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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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9日電)

財政部今天下午舉行「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出八大建議,包括盼自用住宅免稅、實價課稅即廢除奢侈稅等。

財政部今天邀集不動產相關業者,舉行第二場「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

不動產開發商全國聯合會表示,聯合會凝聚內部共識,就此會議提出八大建議,包括「檢視修法合憲性」、「分離課稅,土地增值稅准予扣抵」、「比照證所稅採15%稅率」、「自用住宅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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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將召開第二場「房地合一」座談會,邀業者、稅改及房改團體與會。對於首場座談達成房地合一課稅等五大共識,房改聯盟昨批評,忽略持有稅改革是「只做半套」,今將提出全面改革建議;業者則主張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第一次買賣採舊制、同步廢除奢侈稅等,預料雙方將激烈交鋒。

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等民間團體今將在座談會召開前,於下午一點半在財政部大門前召開「反對虛價課稅,還我漲價歸公」記者會,要求財政部稅改不要做半套。

房改聯盟昨表示,財政部初步規劃對不動產交易所得課稅,持有稅則維持輕稅,將使囤房囤地者不願釋出房產,甚至以假信託、假贈與取代真買賣。因此,應加重持有稅,除要求調整現值,讓持有稅稅基接近市價,且對個人持有第二戶以上加重持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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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長張盛和 其他來源

「囤房稅」開徵,自住房屋大調查萬箭齊發,全台持有四戶以上房屋的多屋族首當其衝。財政部強調,收到輔導函的納稅人,須在60日內回覆,才能享有最多三戶可按1.2%最低房屋稅課稅優惠。

這是立法院6月間修法開徵「囤房稅」後,稅捐機關首次對多屋族進行大規模清查。財政部表示,由於適用輕稅的自住房屋只限三戶,部分房屋將被排除在輕稅範圍,財政部估計囤房稅增收的房屋稅,至少超過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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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13)日表示,財政部提出的各種財稅政策,譬如兩稅合一的減半扣抵,若未來還要取消,可說是「天大地大」的事,似未進行整體而全面的評估,因此相關的學者、專家、業者有必要再提出檢討。

王金平說,財政部近來的財稅政策,似乎只著重「好抽稅」、「公平正義」,但鮮少深入探討改變後的後遺症,或可帶來多大的經濟發展效益,要如何才能達到財稅制度的健全,應再進行整體評估。

現行兩稅合一已從股利可完全扣抵所得稅,改為減半扣抵。不過,王金平昨天在接見財經學者與業者時提到,李登輝總統時代為何會推動兩稅合一,有其道理與背景。兩稅合一現在已經取消一半,將來若要全部取消,應好好研究評估。外界解讀,王金平表態反對兩稅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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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

贈與房產養套殺,受贈出售補很大,量少好抓有法源,贈與變成查稅靶

遺贈稅大幅降低後,贈與移轉大幅增加,贈與時雖然歡天喜地,可是卻有不少人發現,數年後出售當年受贈的不動產,竟被課徵高額財產交易所得稅,讓受贈人十分意外。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雖然政府宣示目前形式上仍未實價課稅,但實質上透過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仍然可以達到增稅目的,其中,贈與移轉個案因為特殊,很容易成為目標,因此提醒受贈房產民眾要特別留意。
 
贈與房產連年增,量少好抓成標靶
 
徐佳馨分析,由於遺贈稅率大降,許多父母會採取贈與方式移轉,特別是房價高的區域,節稅效益更佳,也讓移轉量逐年攀升,不過,贈與量少目標大,很容易成為查稅目標,近來財政部頻頻發布查稅新聞稿,顯見已經有不少案例出現,追繳甚至可至2011年間交易,顯見贈與後移轉的確容易被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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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玉樹╱台北報導】

房產「受贈族」要小心了!最新統計自2009年調降遺贈稅至今,房屋贈與移轉數量5年共爆量達到23.1萬棟,去年5.17萬棟更創下23年新高。國稅局已盯上「受贈族」售屋,是否按規定核實申報,房仲業提醒,在節稅上多點考量,避免補稅還要被罰鍰。

2009年初遺產稅、贈與稅稅率調降為10%,不但吸引資金回流,贈與移轉棟數也從當年起快速走高。內政部統計顯示,2013年贈與移轉已達5.17萬棟,創下1991年以來新高,從2009年至今累積23.1萬棟贈與移轉。而今年前5個月光是六都就已累積1萬8776棟贈與量。

不過近年政府查稅動作加強,「受贈族」取得成本低且易於稽查,出售時反而出現可觀的財產交易所得,加上實價登錄後有更多資料可參考,已有許多受贈族因不按規定核實申報被查稅並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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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

沒有建物權狀的老舊房屋,還是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

財政部指出,目前「老舊房屋」的認定,主要是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在1988年4月29日修正發布前已完成建築者為準。

1988年4月29日以前,未辦理保存登記或無使用執照、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的房屋,得以「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代替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因此,這類老舊房屋若供做自用住宅使用,不會因為沒有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喪失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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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於2014年6月6日生效,針對持有台北市非自住房屋者,依其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徵收率,並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送台北市議會審議後,溯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屆時,囤屋族2015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將提高,期能改善不動產持有稅偏低的情形,以符量能課稅。 

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之主要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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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2)日出席中研院院士會議,對於院士們推動稅改呼籲,江宜樺表示,政府除將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也會在適當時間「研議」降低薪資所得稅與提高消費稅。不過,針對院士王平等人建議營所稅調回25%或推動綠色稅制,江揆認為時機尚不成熟。

行政院長江宜樺(右)昨天出席中研院院士會議與院士對談,並提出對稅改的看法。他到場時,受到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左)的歡迎。 記者曾吉松/攝影

中研院上月發表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提出多項稅改建言。

江揆昨天正面回應,表示將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以避免房價不當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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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行政院宣示,明年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為排除稅改阻力,財政部初步確定將提供自用住宅「一屋免稅」優惠;全台約540萬戶僅擁有一屋的家庭,在實施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時,出售符合「自用住宅」資格的不動產,可望完全免繳資本利得稅。

目前,個人出售自用不動產的資本利得,屬於土地部分要按公告現值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屋的增值利益則需課徵5%到40%(明年起為45%)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並無免稅優惠。實施房地合一課稅後,個人出售自用不動產,擬全免資本利得稅,使每一家庭的基本居住權可以獲得保障。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2)日在中研院院士會議中宣示,財政部在9月立院新會期召開前,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送入政院討論。初步估計改革時程,房地合一課稅制最快明(2015)年進入立法程序;若順利完成立法,2016年才會實施,2017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才會真正落實。

江宜樺亦已同意財政部所提改革構想,未來實施房地合一課稅制時,名下只有一棟自住房屋,或是長期持有非屬頻繁買賣套利的不動產,政府將儘量給予課稅優惠,不會受到新制增稅的影響。但具體細節仍須進一步討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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