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2010-06-24)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4日電)中央銀行今天公布,銀行針對台北市及台北縣10個縣轄市,新承作的第二套(含以上)購置住宅貸款不得超過房屋鑑價的7成,且無寬限期。此規定明天(25日)起生效。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是在第二季理監事聯席會後記者會中,宣布推出以上針對性的審慎措施。

這項措施適用地區包括台北市及台北縣板橋市、三重市、中和市、永和市、新莊市、新店市、土城市、蘆洲市、樹林市及汐止市等10個縣轄市。

適用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業金庫、農會及漁會信用部、人壽保險公司及中華郵政壽險處。

彭淮南表示,之前中央銀行即針對銀行放款給欲購買第二套房的投資人,達成限縮房貸成數及調高利率的默契;但是仍有許多金融機構不遵守,如今央行訂定統一的標準,採取一致性的規範措施。

他指出,這項針對性的審慎措施是鎖定已背負「購置不動產貸款」的房貸戶,且欲再申請房屋貸款者。

另外,央行也規定同一房地產擔保品,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他強調,這項審慎性的針對措施,是處理特定地區房價過高的方法。

此外,對於央行第二季理監事會中宣佈升息半碼,彭淮南認為升息半碼是非常「緩和」的措施。9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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