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7 10:44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

只要資格符合,民眾就可向銀行要求辦理30年期的長期房貸,降低每月付房貸的壓力,甚至還有銀行提供相當於拉長到40年期的房貸,讓房貸戶每月薪資可以在付房貸之餘,騰出更多資金理財或是進行其他消費。

目前市場的房貸商品多設計為20年期,但其實國人只要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沒有房產,憑稅捐機關證明辦理首購,就可以要求任何一家銀行給予30年期房貸。

雖然一般人不喜歡欠債,總是希望在七、八年內就把房貸還清,但對於薪資低的年輕族群來說,快速攤還本息支付房貸的壓力,確實相當沉重,如果想買適合家庭居住的非套房,礙於收入,房子只好愈找愈偏遠。

有銀行便看準年輕族群收入不豐,但仍想住得好房的心願,推出展延後可達30、40年期的房貸商品,降低年輕人購屋負擔。

以安泰銀行的房貸為例,契約是20年期,但房貸戶可以選擇採30年期或是40年期的方式計算期付金。也就是說,房貸到期後剩下未攤還約十年或20年的本金與利息,房貸戶可以選擇再續約十年或20年,如此最長等於貸了40年的房貸,如果要續不同天期如七年、15年也行。

當然,房貸戶也可選擇不續約,到期直接付清剩下的本息。

但是民眾不管辦理30年期房貸,還是選擇特定銀行40年期房貸,都要想清楚雖然拉長天期可降低每月支付房貸的壓力,利息總支出也可能比20年期多出約三分之一至四分至一。

也就是房貸戶申辦長天期房貸可達到每月輕鬆還款目的,但也相對要多付房貸利息給銀行,因此怎樣做對自己的資金調度、財務負擔比較有利,必須總體考量,因為房貸最終還是要償還,降低每月支付金額,也要評估天期拉長會增加攤還房貸本息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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