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 (2010-05-18)

根據前日聯合報報導,內政部營建署目前正研擬推出所謂『庶民』版都市更新計畫;根據此計劃,自明年起,政府將僱用專業團隊,輔導民眾自力推動都市更新。

本計劃約分兩部分,一為培訓都市更新規劃師及社區規劃師,並授予證照;未來將成立專業整合機構,輔助民眾辦理更新相關作業。這部分,民眾最多可向營建署申請一百萬補助金,如未來成立更新組織,可再申請15萬的行政費補助。此外,營建署還會協調金融機構,給予民眾相關的融資優惠,並提高貸款額度。

第二則是老屋整建拉皮;主要是針對不符更新資格的老舊建物,透過社區規劃師整合社區居民意見,提出整建維護設計申請,最多可向營建署申請50萬的補助款,預計兩年補助400件。實際動工階段,營建署也將補助最高45%之工程經費,每案上限1000萬,預計兩年補助2000戶。

營建署會推出這個平民版都市更新辦法,當然是對近年都市更新實際辦理,多由建商主導之現況,做出若干『因應』。而先不談經費從哪來,近年都市更新推動,看不到真正成效的大關鍵,在於更新案例始終流於點狀發展,缺乏整合至線及面之更大範圍。事實上,都市更新變成建商近年取得都會基地,開發營利的現況還事小,成為賺取容積獎勵的旁門左道,才是主管機關須積極防堵的部份。

而就算推動者從建商或所謂專業機構,變成一般百姓或地主,從上述現況來看,恐怕是換湯不換藥。就原住戶而言,透過庶民版更新辦法,當然能以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方向更新,也可省下若干折衝時間,不過這最後依然是點狀更新,都市更新應讓市容改頭換面,乃至更符合公眾利益的原始精髓。

從國外成功大面積更新的範例來看,政府本身扮演的角色還是非常重要。政府不應只是擬定辦法,提高相關誘因,讓民間更樂於參與或加速進行而已,而是必須跳下來當主事者;也就是,必須有適當公權力介入推動。

諸如郝龍斌初上任時宣示的北市河岸更新,或萬華南機場國宅案例,除了原居民社經地位低,難以自力推動外,公權力未介入,還是更大的關鍵。另外稍早揭櫫的公辦四大都市更新案,不少更因為官方部會各自持有土地都喬不攏,才會出現延宕。因此只是拿近期流行的『庶民』神主牌,做為推動都市更新的最新包裝,實有譁眾取寵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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