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2010-05-03) 

(中央社台北3日電)北京市實施限制購買商品房措施,買屋者必須查驗戶口和結婚證,才能辦理房產證。

新京報報導,從5月1日起,北京買屋人在購買房屋時,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騙購住房,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北京市4月30日公布有關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其中規定臨時性的限購措施,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市內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公布北京房市新政中有關「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

細則規定,「同一購房家庭」是指買屋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對夫婦和未成年子女。限購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政策,在網上簽約及房屋登記工作中嚴格執行規定。這意味著,如果違反規定,新購多套住房,將無法辦理網上簽約,也無法辦理房產證。

北京市住建委同時規定,從5月1日起,買屋人在網上簽約前應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同時,建商、房產仲介或二手房網簽服務窗口,將查驗買屋人的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原件,以核實「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內容,並複印存檔,在網上簽約時,登錄家庭成員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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