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6 04:11

〔記者侯承旭、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區日租屋盛行,大樓管理出現漏洞,高雄美術館旁的大樓住戶昨舉牌抗議,呼籲政府管管日租屋。 

租屋者常徹夜狂歡、喧嘩 威脅住戶安寧 

近來高市景觀大樓紛紛出現日租屋,透過網路提供一日至一週的短期租住,由於這些日租屋藏身於住宅區大樓內,經常引發大樓居民與租屋客的糾紛。高市日租屋主要分布於高雄港、美術館周邊,租金收益比一般的房屋租金高,假日甚至供不應求。 

位於美術館旁的波堤大樓昨召開住戶大會,住戶高舉看板抗議日租戶,呼籲政府對於日租屋制訂管理辦法,以免成為治安死角。 

波堤大樓管委會主委林克越指出,目前該大樓有四戶作為日租屋,租屋者經常徹夜狂歡、喧嘩,甚至擁有晶片卡自由進出,寧靜的生活完全變調,對住戶的安全與隱私形成威脅。

儘管大樓大廳懸掛布條宣示不歡迎日租客,但每逢假日還是生意興隆,屋主宣稱租屋客是「遠來朋友」,管理員無法阻擋或登記身分證,租屋客還可把車停到地下室。 

市議員連立堅表示,日租屋非旅館也非民宿,屬於法令的灰色地帶,完全不受法律規範,陌生人進進出出把大廳當成櫃檯,在大樓四處拍照,住戶不堪其擾,市府相關機關卻互踢皮球,讓情況越來越惡化。

高市建管處:影響安全可要求強制遷離 

高雄市建管處強調,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住戶的權利義務有相關規範,如果住戶對於大樓內存在的日租屋有意見,可透過管理委員會制訂公約,若住戶不遵守而影響居住品質或安全,可要求強制遷離。 

但林克越表示,雖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訂有「惡鄰條款」,但仍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曠日廢時。之前管委會通過住戶公約,除店面以外住戶均不得從事營業行為,藉以限制日租屋的經營,但屋主辯稱日租屋與「月租屋」、「年租屋」性質相同,為何不能經營?還因此向法院聲請管委會的決議無效。 

近來有日租屋業者自行印製「一日房屋租賃契約」,藉以規避大樓管委會的限制。 

林克越強調,日租屋在台灣各都會區都存在,也發生不少問題,與其讓屋主與管委會對簿公堂,不如由各級政府制訂相關規章與標準,針對日租屋作一致性的管理。 

高雄市觀光局表示,該市目前尚無任何取得合法證照的民宿或日租屋,這些業者透過網路刊登廣告,住宿地方都在大樓套房,沒有專人管理,且多未經過建築物公共安全、消防安檢或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業者也可能涉及逃漏稅,市府將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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