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10-04-22) 

建商開價屢創新高,引發各界討論。對此,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表示,由於房地產並非獨占市場,消費者還有很多選擇,因此,建商開價合不合理,目前並不在公平法規範內。(陳鳳如報導)

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表示,公平會目前對於預售屋業者處罰最多的,還是涉及廣告不實的案件,她表示,公平會雖然有對預售屋銷售行為,包括必須在買賣契約中寫清楚公設比例、以及給予民眾至少五天的契約審閱期等等作出規範,不過,建商開價並沒有包括在內。

公平會也指出,每個不動產方位、建材使用都不相同,價格自然也不同,加上房地產並非獨占市場,建商開價過高,消費者仍有選擇其他建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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