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來說,健康險是為了彌補全民健保的不足,並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的商業保險。又可以根據保障內容或訴求對象的不同,分為「住院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癌症險」「婦女與嬰兒保險」「失能險」「長期看護險」等。

人吃五穀雜糧,總有生病的時候。既然有病就要看醫生,相關的風險保障就因此應運而生。

健康險就是一般俗稱的醫療險,舉凡是因為生病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醫療行為,保險公司會就醫療費用,或因此導致無法從事工作(需要特別加購「失能險」,才有相關的保障)情形時給予補償。

■ 住院醫療險

國內目前雖有全民健保提供國人基本的健康保障,但如要求較高的醫療品質,全民健保就明顯不足。特別是許多病患住院的原因,都是由慢性病所引起,需要定期進行門診治療與追蹤,甚至住院診療。種種費用都可能對個人或家庭造成龐大的財力負擔,這也更突顯出醫療險的重要性。

通常相關的住院醫療險,都提供了住院醫療的各項醫療保障,包括費用給付、雜費給付、手術費用給付、居家療養費用給付等,可以說已經涵蓋了相當完善的醫療保險計劃,讓個人或家庭能從容面對額外的醫療支出。

一般住院醫療險的給付項目包括有:住院前後門診費用、急診費、手術費、病房費、醫師診療費、護理費、雜費(X光、心電圖、醫生所開的醫藥費、物理治療、輸血...等等)。

在「住院醫療險」方面,主要可分為三大類型,第一類是「日額定額型」,也就是所謂的「定額給付型」。投(要)保人不論看病、住院花了多少錢,也不需要任何的醫療收費單據,只要有醫療院所的診斷書,保險公司即會按照契約上的內容,給付一定的保險理賠金。

第二類與第三種是「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及「實支日額擇優給付」的「混合型」。

住院醫療險通常是以「一年期醫療保險附約」的方式存在,當然也有主契約保險(表示可以單獨購買,不必附加在其他主契約之上),年期最長也可保障終身。不過即使是一年期的契約,多數保險公司都會保證每年給予續保優惠。

■ 重大疾病險

一般壽險主要在提供身故或全殘的保障,但「重大疾病險」則是特別針對現代人因重大疾病如:癌症、中風癱瘓,器官移植等,急需大筆資金的需求而設計。通常這類保單會結合壽險與健康險的特色為一體,並提供豁免保費的功能,可以說是一種保障性相當強的產品。

國內的重大疾病險的保障範圍,涵蓋了國人十大死因所常患的疾病,也就是指以下七種:
1.心肌梗塞
2.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3.腦中風
4.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5.癌症
6.癱瘓
7.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所以一旦投(要)保人確定罹患契約中所列的重大疾病時,保險公司就會立刻給付100%的保險金,以便讓病患(被保險人)安心療養,並尋求長期而穩定的治療。

■ 癌症險

癌症險主要提供罹患各種癌症時的醫療與身故保障,它與重大疾病險最大的不同在於:
1.癌症險主要保障項目在各種癌症,但重大疾病險則不限於癌症病症。
2.重大疾病險的理賠,重在罹患時的一次給付,但並不重於罹患重大疾病後的相關醫療支出;而癌症險的理賠支付,除了在確認罹患癌症時,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外,事後的各項醫療費用,例如特殊用藥、後續門診等的費用,癌症險也都有支付。

至於特別以癌症為訴求的「防癌健康保險」,也可因為保障期間的不同,分為終身與定期兩種。

■ 婦女與嬰兒險

婦女與嬰兒險是保障婦女或嬰兒健康或死亡的險種。通常保障期間非常短,大約只有兩、三年。在保障期間內,如果婦女或嬰兒發生相關醫療費用,或是重大先天性疾病,保險公司就會支付相關的保險金。

不過由於這是一種純保障的商品,所以保費相當便宜,超過保障期間,被保險人也沒有任何滿期金等可以領回。

至於保障的對象,有的商品是「只保大人(即專保女性的「婦女險」),不保小孩」;但有的商品是「保大人,也保小孩」的「婦女與嬰兒險」。

■ 失能險

所謂「失能」是指失去工作能力,通常是因為意外事故而無法工作,如骨折,甚至殘廢的情形而無法正常工作。所以失能險就會給付一筆「失能保險金」,補償被保險人薪水上的損失。不過這種保險通常以附約的形式存在,附加在健康險或人壽險的主約,而且每家保險公司對「失能險」的定義都不相同,值得要保人選購時多加留意。

■ 長期看護險

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過程,除了生病時的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再加上龐大的醫療支出外,住院診療與就醫的病人特別像年紀大的中風病人,更需要一個長期看護,照料日常生活起居與飲食,長期看護險即此應運而生。

長期看護險其實與住院醫療險類似,只是支付的費用,非住院或開刀、診治上的費用,而是偏重在聘請看護人員等的長期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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