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依凡 2010/04/09 17:03

依據管理的成果做分享,讓事業表現與管理人的報酬連動,而非不論功過都能得利、並將這些隱藏在績效表現的陰影之下,才是真正合理、能激勵事業經理人,對事業發展真正有益的方法。
 

■ 投資銀行為大家上的一課:「做的不好不見得會受懲罰!」

 

雖然經歷次貸引發的振盪,美國的投資銀行若非被收購(美林、貝爾史坦),就是轉型成金融控股公司(高盛、摩根史丹利),兼營商業銀行業務以吸納存款並受美聯儲監控,目前美國傳統五大投銀已全部轉型或被收購。一轉眼,距離金融風暴的開始已過一年多,但令人感慨的是,「投資銀行」之名雖已不復存在,但除此之外他們並未付出太多代價。2008年前,5家投銀執行長年薪總額為31億美元,大約等於摩根收購貝爾史坦金額的3倍,而投銀收入每年皆維持調升。彭博社專欄作家格拉夫.克里斯托(Graef Crystal)曾提出:相較其他行業,華爾街5大投銀支付的員工薪資,約占公司總收入的50%,而類似華爾街這樣的熱錢集散地,利潤很高,因而每個人都想從中得利。但如此的分紅方式不禁讓人反思,真的合理嗎?

 

■ 合理的架構,是讓薪酬與成果相連動

 

投銀薪資費用高,那這些薪資都從哪來? 投銀的利潤,以最常見的股票發行為例,通常會抽取一定比例佣金(約2%至5%),舉例而言,若發行價值100億美元的股票,投資銀行可以抽取2億到5億美元佣金。而兼併重組與破產清算是投銀近年來的主要利潤來源,也促使投銀成為很多大型收購案的幕後推手。其他還有債券、金融商品承銷業務,這些每日經手的鉅額交易,在不論績效表現如何下,皆會產生的佣金、手續費(通常買的時候收1%~4%手續費,賣的時候收0.2%的管理費)、加上金融商品的高週轉率,打造出華爾街銀行家的上億身價。因此,「造就」這些高薪之人的,不是別人,就是市場上「只問收穫(績效),不問付出(隱藏的成本)」的投資大眾。這時候不禁讓人反思,通常只看到表面的績效,但卻忘記在這樣的獲得下,這樣的付出究竟合不合理?

 

巴菲特說過,他身為波克夏執行長的重要責任之一,是擁有優秀的經理人,並訂立合理的薪酬水準。而他也確實擁有許多有才有德的經理人,共同打造出現在的波克夏事業集團。在事業的經營上,回報應該跟付出是對等的地位:必須有所成效,獲得報酬才能問心無愧。而進行資本事業的管理,創造出成果後的分享,也是基於同一道理-- 事業的出資者與管理人是站在同等地位,視彼此為建置、打拼事業的夥伴,因此若資本事業經營有成,每年都能透過優質的營運力,創造高於機會成本的回報,讓資本事業規模更上一層樓,在此雙方均贏的前提下,也才能有成果共享;就如同董事會將事業交托給管理階層,如何獎勵管理階層,應該根據其表現,例如事業增加多少優勢、多少市占率、成本控管增進多少而定,而不應無論其表現皆一視同仁,如果執行長能坐擁高薪,但事業卻每況愈下,別說是股東,可能連董事會都覺得說不過去。

 

■ 高薪沒有錯,但要高的有道理!

 

根據《華爾街日報》委請費城咨詢公司(Hay Group)所做的研究,美國薪資越高的執行長掌舵的企業,所實現的股東回報較一般為高。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University of Chicago Booth School of Business)長期研究高管薪酬的卡普蘭(Steven Kaplan)說,企業業績和執行長薪酬間,存在著重要的聯繫。雖然過去兩年中執行長薪酬呈現下降趨勢,但那些表現最佳公司的執行長,收入通常比在表現墊底的公司中任職的同行,多了將近一倍。而公司治理問題研究公司Corporate Library的研究員哈吉森(Paul Hodgson)也指出,若沒有產生任何股東回報,執行長除了基本薪資外就不該再有別的收入,更遑論獎勵分紅。因此,依據管理的成果做分享,讓事業表現與管理人的報酬連動,而非不論功過都能得利、並將這些隱藏在績效表現的陰影之下,才是真正合理、能激勵事業經理人,對事業發展真正有益的方法。

 

■ 自食其力的管理人,對事業才有正面助益

 

事業的經營困境,通常不是天災,而是人禍。如何發展,是作決策的管理者責無旁貸的責任,獲得不合理的報酬、或自恃大到不能倒,將自己的燙手山芋,丟給下任,甚至國家、全國民眾來承擔經營不善的後果,其實都並非合理。分享資本事業的管理成果,是將出資者與管理者置於同一天平上,兩者皆能因對等的合夥關係,讓彼此合作的事業更上一層樓,而非互相角力、你贏我輸的遊戲。若能讓管理人有效率地經營公司,同時享有適當的回報,在此正面循環下,才是對各位出資的事業主而言,可長可久的方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