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陳宥臻╱台北報導】

地上權住宅和大型BOT案任由政府高稅收宰割,地產專業人士提出建言,認為政府未來在活化國土資源、招標地上權案時,應該把房屋稅、地價稅反應在權利金上;也有專家建議,一般民眾買地上權住宅,稅制應該和所有權住宅分開計算,成立專法,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民眾在買地上權住宅時,建商應該充分揭露風險,明確表示負擔的地租金是與地價稅連動,是由政府收取,每3年會調整一次,具上揚的風險。

由於地上權住宅案在市場上出現客戶買了退訂的事件,就是因為資訊風險揭露不夠周全,花敬群表示,「成立專法才能根本解決」,地上權稅制應該與一般住宅脫鉤。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地價稅的精神就是「漲價歸公」,地上權住宅根本沒有持有土地,等於是跟政府租借,為何還要漲價歸公,與公告地價連動地租金相當不合理,政府根本吃人夠夠。

仲量聯行總經理趙正義指出,政府一下子調高房屋稅幅度1點4倍以上,地上權開發案地租金則應該調降。政府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揭露這些成本後,訂個合理權利金,才不致影響開發商取得地上權案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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