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雯  
古人婚配常講「門當戶對」的道理,主要就是因為在同樣的生活背景之下,雙方才不容易因為理念與思考模式的不同,而時常產生摩擦或爭吵。而在投資理財方面,這樣的理論也適合一般投資理財大眾們延用。

昨天在參加一場記者會時,遇到一位金融界人士。他特別感嘆國內某些金融機構,根本缺乏道德良知,盡在賣一些風險其實不低的結構型商品,給一般並沒有獲得正確風險認知的小老百姓。

 

在國外,像這種結構型的商品,其實跟國人熟知的避險基金(Hedge Fund)一樣,都會對購買的投資人資格設限。也就是說,不是隨隨便便的一般人,都可以輕易地買到這類商品。

 

國外的金融監督管理單位之所以對這些商品的投資人資格設限,主要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這類商品的架構複雜度高,不是投資箇中高手,根本很難確實了解其中的內容。

 

但另一方面,則是因為這些具有衍生性金融工具特性的商品,投資風險非常之高,只適合那些藝高人膽大,又禁得起虧損的人,把它當做投資組合中的一環,哪裡是一般資金少,又禁不起任何投資風險的販夫走卒可以購買的?

 

古人婚配常講「門當戶對」的道理,主要就是因為在同樣的生活背景之下,雙方才不容易因為理念與思考模式的不同,而頻頻產生摩擦或爭吵。而在投資理財方面,這樣的理論也適合一般投資理財大眾們延用。因為,買了不適合自己的金融商品,其實很難產生美好的結局的。

 

經濟學中常講所謂的「規模經濟」理論,白話一點的意思就是:銷售量要夠大,才能降低生產的成本。而金融機構發行各種投資理財商品也是同樣的道理。例如,只有一千個人購買的基金成本,當然比申購人超過百萬的基金要貴得許多。

 

台灣金融市場向來有兩個要命的缺點,一是「市場不夠大」,二是「凡事趕流行」。只要一家推出商品熱賣,不用多久,市場上每一家都在賣「換湯不換藥」的同質性產品。

 

因為國內金融機構家數過多,競爭越來越激烈之下,自然會拼了老命地發新商品爭取投資者的青睞,也更積極地擴展銷售商品的市場佔有率,也就是「讓購買者越多越好」。

 

但是,國內市場就那麼一丁點大。就前面所提到的結構型商品,或是具備高槓桿操作的投資工具為例,市場上原本最「麻吉」的投資客,屈指算來可能不超過一萬人。在僧多粥少的前提之下,各金融機構只有卯足了勁地「擴大銷售」,也就是只管達到公司的「規模經濟」,並不考慮這種商品到底可不可以對投資人「來者不拒」。

 

而這種「門當戶對」的概念,不只表現在一般投資理財工具的選擇,也可以延用到尋找理財顧問,以及選擇往來金融機構上頭。也就是說,一般大眾最好根據自己的投資屬性與身份地位,挑選「麻吉」的商品、理財顧問,以及金融機構,才會因為兩者同心一意,獲得圓滿的理財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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