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信仁/南投報導〕

房屋稅條例修訂,房屋稅微幅調升,縣府修訂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非自住的住家房屋稅率將從現行百分之一點二,提高為百分之一點五,此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也將由百分之二提高為百分之三,預計經議會審議通過後,明年五月正式實施,縣府估算稅率提高後,將增加稅收八百餘萬元,對財政不無小補。

縣內房屋稅課稅查定數為十二萬八千餘戶,每年房屋稅稅收近八億元,在稅務機關積極催繳下,徵收績效均達九成八以上,而近年來為降低因養房投資,導致房價居高不下,政府積極展開打房措施,房屋稅稅率也重新檢討,針對非自住的住家房屋稅率予以提高,以落實居住正義。

縣府於最近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縣稅務局表示,自住房屋的稅率仍維持現行百分之一點二,此外住家房屋若經審核認定屬於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也比照自住房屋稅率,但目前縣內並無公益出租人。

稅務局官員說,新訂定的稅率將於通過縣議會審議並報請財政部備查後,預計在明年五月開徵房屋稅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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