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監察院針對「美河市」捷運聯合開發案聲請大法官解釋,都市改革組織理事張維修昨天指出,美河市案的土地徵收過程確有瑕疵,不僅減損政府徵收土地的正當性,也成為房市炒作的幫凶,希望大法官解釋後,相關法令能夠更健全,並且改革徵收亂象。

官民合作土地開發模式 聯合報

張維修說,聯合開發案通常選擇所有權單純的土地,藉由建商協助興建,原地主可以按比率分配回建物,但「美河市」卻不是這麼做。

他說,那段期間,台北市政府以「興建公共設施」名義強制徵收私人土地,但徵收來的土地卻交給建商興建住商辦大樓,完全不符合徵收的程序正義;建商又將房屋出售給一般消費者,更喪失公共利益性。

他說,這就像是政府與建商聯手搶奪人民財產,惡例一開,政府日後再要徵收私人土地,正當性也蕩然無存。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政府當初以公共設施為徵收目標,就應該由政府興建,不應交由特定開發商開發;但聯合開發相關法規不明確,讓有心人能夠上下其手,才演變成如今混亂局面。

花敬群希望大法官解釋後,相關土地徵收、聯合開發案等法規適用可以更清楚,以矯正畸形的房地產開發現象,避免濫權下的利益輸送,擺脫以開發做為優先利益的「房地產霸權」,讓土地開發與聯合開發都回歸正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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