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即將清查房東是否誠實申報租金所得稅。圖為台北市住宅社區裏的招租廣告。 記者屠惠剛/攝影

包租公、包租婆要注意囉!五月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結束後,財政部即將開查房東的一○一年度租賃所得。如果去年報前年所得稅時沒有誠實申報租金收入,不久後可能就會收到國稅局的稅單。

尤其,一人名下持有三間以上的房屋、或出租黃金店面,就是國稅局重點鎖定的查稅對象。

賦稅署官員表示,查稅已成為遏止炒房的重要措施之一,「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查核」每年都列為重點查稅項目,而且鎖定細項愈來愈多、範圍愈來愈大。

今年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查核細項中,除奢侈稅外,鉅額不動產交易查稅門檻下修到二千萬元,而且預售屋買賣查稅擴及「紅單交易」;另外,除了黃金店面的租金所得列為查稅重點,多屋族的租賃所得也納入重點查稅項目。

國稅局官員說,財政資訊中心近期將統整資料,篩選出同一人名下有三間以上的住宅,以及名下非自用住宅中有營業用房屋等資料,交給國稅局下半年展開查稅作業。除了書面審查外,國稅局還會實地訪查。

國稅局官員指出,都會區繁華路段主要街道的店面、一人持有三戶以上非自住的房屋、租金訂定偏離市價,或相關檢舉案件,都是租賃所得的主要查稅重點;目前即將開查的是一○一年度的案件,國稅局將會逐一交叉比對房東的報稅資料,確定有無漏報或低報。

國稅局官員表示,若有架設租屋網站、有固定營業場所,或具備營業牌號,又或者是有雇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就屬營業行為,要辦營業登記,按期繳納營業稅。

各縣市主要街道、繁華商圈的黃金店面,除了要查核有無漏報,還會查核有無低報。官員說,包租公申報的租金若偏低,會參照財政部頒定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調整計算租賃收入,所以即使房東與房客「套招」也沒用。

賦稅署表示,除了五區國稅局總動員查稅外,各地方稅捐機關也會清查房屋稅及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防杜已變更用途的房地,仍按低稅率繳稅或享有租稅優惠。

例如,重購退稅的土地從買入後五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並辦妥戶籍登記。官員說,這土地不能改變用途、出租他人或遷出戶籍,也不可以移轉他人,即使是夫妻間贈與都不可以,否則要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包租公、包租婆要被查稅了 資料來源/國稅局 製表/沈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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