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政府加稅話題持續攻佔媒體版面;23日立院財委會初審通過,自用與非自用宅持有稅適用差別稅率,另也納入囤房條款。不過財長張盛和再度強調,光靠持有稅加重,仍不可能讓房價跌三成,而且就算真的跌三成,年輕人還是買不起。 

沒錯,房價降三成,年輕人還是買不起!不過看來部長沒和陳威仁部長套好招!張部長,你同事不是說了,不是要買得起,而是要住得起!所以重點不是幫弱勢或年輕人『買』房,而是協助他們找到適居處,正確藥方則是廣建社會住宅。 

但陳威仁也好不到哪去;之前才說要讓社宅遍地開花,卻又把已被罵到臭頭的十年1.5萬戶目標拿來說嘴。部長你馬幫幫忙!十年蓋1.5萬戶,等於一年才蓋1500戶,如此少,離住宅存量5%低標差得遠咧!還好意思說是遍地開花? 

更荒謬的是,看來這1.5萬戶,可能有很大部分是會放在還有爭議的淡海新市鎮二期中。但這豈又是遍地開花?更別說現在連一期都還在發展中,把青年社宅擺到邊陲開發中地帶,居心何在? 

回到調高非自宅持有稅,住展企研室認為這是好的起步。業者試算後說,千萬非自用房屋一年下來持有稅也增加4千多塊,等於多一個月管理費而已;但如財長所指,稅制不是拿來打壓房價的,而是讓持有成本合理化。畢竟房屋該是拿來住的,既然不拿來住,加重持有稅是理所當然,也是世界趨勢。 

但是,不能只做這一項就罷,因為除了界定自用及非自用宅肯定還有爭議,及資本利得仍需以交易實價課稅外,如果稅基維持原狀,效果也打折。現行房屋稅的稅基,是『房屋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年數)×路段率×適用稅率』;現在等於只調整非自用宅或第二屋稅率,其他都不動(豪宅稅除外)。然就舉帝寶和附近同期蓋的房子為例來說吧!從上述公式即可發現,適用稅基算法幾乎都一樣,差別可能只有帝寶被認定為豪宅,所以稅基再加一些。然而誰都知道,帝寶旁邊的住宅,市價差距可能很大,然兩者稅基卻可能沒差很多,這豈又是租稅公平了? 

所以,如果持有稅基不隨市價連動調整,就算非自宅持有稅率不只調高3倍而是10倍,促進房屋回歸居住使用的成效一樣大打折扣。而這更再次凸顯整體不動產稅制問題仍多;除稅率外,現行稅基與實價、市價脫節,不動產投資買賣及贈與、繼承等形同資本利得,卻無法課稅使其適度漲價歸公,毋寧仍是極大病灶!

 

稅基不與市價連動 稅率調10倍也沒用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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