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立法院初審通過取消夫妻懲罰條款,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預計今年開始適用,有律師及會計師透露,雖然新制尚未三讀通過,但不少高非薪資所得夫妻已精準地掌握「所得平均化」、「損失集中化」的節稅法門,調整資產,預期年底恐將出現高所得者的資產挪移潮。

 

 

稅稅平安  所得稅法中的婚姻懲罰條款取消後,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申報,是否形成資產挪移潮值得觀察。(本報資料照片/方濬哲攝)

 

存款、不動產最大宗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夫妻分開計稅的一方,只能減除個人免稅額與具個人專屬性的財產交易損失、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及身心障礙等特別扣除額。最大宗的股利所得因為大多已經發放,今年來不及挪移,存款、財產交易可能是年底資產挪移的最大宗。

 

楊建華表示,所得愈高稅率就愈高,以堆積木來比喻,若一種所得是一塊積木,堆愈高、稅率就愈高。當堆積木可一分為二,稅率就會降低,所得要愈平均愈好,這是「所得平均化」。為了省稅,未來雙薪夫妻中薪水較低的一方,名下資產可能會增加,多些存款、股票或房產等。

 

利息900萬可省80

至於「損失集中化」,楊建華說,售屋虧損等財產交易損失,一定要集中一人,否則分開計稅時,夫妻間的財產交易損失就不可互抵,也就是虧損要移到賺錢的人名下。例如今年用妻子名義售屋有虧損,今年妻子名下的售屋所得才可盈虧互抵,若不夠抵,往後3年還可以抵。

 

舉例來說,在不考慮免稅額、其他扣除額,所得單純的狀況下,定存族的丈夫,一年利息收入907萬元,扣除27萬元特別扣除額後,要繳稅271.5萬元。修法後,把部分定存挪給妻子,變成丈夫利息所得467萬元、妻子440萬元,則只要繳稅191萬元,可以省稅80.5萬元。

 

會計師羅友三也建議,非薪資所得較高,稅率在20%至40%的中上所得家庭影響最大,可以好好算一下如何安排最省稅。

 

某不願具名的代書業者則說:「最近詢問度暴增。」,因應新法即將上路,節稅管道多一條,很多客戶都打來問,究竟資產要怎麼挪動最能節稅。

 

贈與節稅 年底忙翻天

代書說,夫妻間贈與股票、存款等都免贈與稅,夫妻間贈屋免土增稅,挪來挪去也很方便,但在新法提早至今年適用下,能夠「操作」的時間緊迫,未來2個月恐怕忙翻天。律師李永然也透露,夫妻間資產相互借名很普遍,過去主要出現在簽證會計師等風險行業,或是有銀行擔保的民眾,但現在為節稅,許多股利多、存款利息多或是房地產投資大戶也出現「借」另老伴名字用一用。

原文網址: 夫妻分開稅 恐掀資產挪移潮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527245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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