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採訪報導

對建商銷售話術,消費者務必特別留意,在臺北市府移送六業者至公平會查辦後,新竹、臺南都出現建商因「廣告不實」遭罰案例,專家提醒,購屋時DM最好留存,交屋時也須再三比對公設與室內格局,以免將來業者翻臉不認帳。

 

新竹縣日新開發工程在「52創意宅」建案廣告上,把辦公室建築以一般住宅的用語及圖示銷售,對商品敘述不實,容易誤導消費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被公平會處以8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業者在DM、報紙廣告刊載「創意宅」、「我的摩宿」及「工作室+家」、「走出家門5~8分鐘可到達」、「學區有西門國小」等用語,還在新竹房地網刊登客廳、餐廳、廚房、臥室等圖片作為建案廣告,並擺設在銷售現場供消費者參考,有刻意隱瞞建案為辦公使用的嫌疑。新竹市府表示,除非建物全部變更設計降低樓層高度,並配置住宅相關設備,否則該建案根本無法做住宅使用。

 

除了「假住宅」建案,室內空間配置也是容易被建商動手腳的地方;臺南市樺融建設銷售「深耕No.3」建案,在銷售現場的廣告圖冊、平面廣告及網站廣告中,將原規劃用途為陽台的空間劃作臥室、衛浴等住宅室內空間,同樣違法遭公平會開罰50萬元。一般消費者看過建案廣告、平面圖及傢俱配置圖後,很容易誤認為陽台可作為臥室或浴室等室內空間,甚至影響購屋決定,不過,臺南市府表示,樺融建設在建案使用執照核發後,未申請變更設計就擅自變更用途,與使照不符,等於是陽台外推的違章建築,可能遭強制拆除。

 

買到廣告不實的建案,屋主實在欲哭無淚,專家建議自保最好的方法,就是留存當初建案DM,並檢查自己的愛巢是否與建商承諾的完全符合,若有特別約定事項,雙方也該白紙黑字立約簽字,以免發生糾紛牽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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