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

奢侈稅修正案近來有新進展,除了大家預期的「只修不廢」、「延長年限」、「廣開善門」外,經過財政部委託學者研議,參考香港、新加坡規範,「加碼演出」由買方支付「額外奢侈稅」新議題;換言之,如果誠如媒體所披露的方向,那麼未來房屋交易不只賣方繳稅,連買方也要受累。

姑且不論這議題是真是假,一直以來,台灣在房產政策上其實頗為「好學」,不只奢侈稅,高鐵站周邊開發規劃學習日本,社會住宅政策師法香港與新加坡等等,相關前例不勝枚舉,但結果總是和「原汁原味」有那麼點不大一樣。

歸咎原因,制度本身沒有立場與對錯,但國情不同,總是該做點調整。舉例來說,光是學習新加坡「組屋」和香港「公屋」的國宅政策,常常考察年年講,可是不敢冒秉公處理、嚴格考核的大不韙,調整後會「走出自己的一條路」。

此外,政府很喜歡以政策風向球對產業與民眾進行「壓力測試」,放任市場揣測與想像,讓虛擬影響真實,造成市場恐慌之後再來「正名」。這樣的作法只會造成市場不穩定,以奢侈稅來說,從「測試」民意,政策宣示與公布,最後到政策上路,足足花了半年時間。

反觀香港或大陸,多等政策明確再釋出消息,以減少政策釋出和正式上路時間產生的恐慌,讓政策歸政策,而非陷入口水戰,這其實是台灣最該學習的部分。

回頭聊聊新版奢侈稅,相較於香港與新加坡兩地,在地理環境上,台灣面積遠大於兩地,且南北差異不小,政策上路可能讓資金持續流入低基期區。

此外,台灣國際化程度不足,加上對海外資金的限制,台灣住宅市場的外國炒家其實沒有香港與新加坡那麼多;說白了,這些年多頭都是自己炒出來的,加上台灣近幾年仍以房地產做為內需引擎,在周邊布局未臻完善,一次下手太重,弄得不好,資金出走之外,還會大家都受傷。

每每看到「考察」來的新政策急匆匆上路,雖然心中淡定,可腦子總會跑出些成語,說重一點是「東施效顰」,說得朦朧些,大概就是很多事物換個地方,結果就大不同的「淮橘為枳」,植物如此,律法、制度也亦然;若把全盤移植就當作全盤考慮,那結果若能甜美如昔,真的應該好好謝謝老天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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