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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

「生老病死」乃生命常態,「生」的喜悅固然增添希望色彩,但「老」、「病」的體會卻也加深人生滋味,不妨坦然面對。同樣的,都市、建築同樣會面對老舊、破敗,甚至危及居民身心健康。人生病了要進醫院治療,老了要調養修復,而建築乃至於整體住居環境一旦病了、老了,也要透過各種可能的努力尋求再生機會。

都市更新之所以名為「更新」,英文學名叫renew,原意是「重新開始、使之完美、賦予新生命」,甚至是再創造,最後才是重建。

可惜的是,在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下,台灣都市發展的成就往往被窄化為房地增值,而都市更新就被侷限在創造多少新的樓地板面積、多少的銷售金額、帶動多少的價格漲幅,但背後能帶動的意義,如:安全的住居環境、均衡的都市景觀、健康的生態空間、完整的都市機能、豐富的生活體驗,都被拋諸腦後,忘卻都市更新只是讓都市生機復甦的手段,而非都市發展的目的,殊為可惜。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最新統計,台北市平均有50.9%的住宅屋齡超過30年以上,萬華、大同更超過6成,就連最年輕的內湖區都超過25%,若以最新的國家規定的耐震要求標準來看,至少有8成的住宅不合格。

台灣地震頻繁,若以居民的身家安全作為基本考量,都市更新的價值絕對超越成本/效益的計算。因此,都市更新不只是財富問題,也不光是個人權利的選擇,而是安全問題,更是一個串連從私利為起點,轉換到公益的整體性課題,我們不但應該務實面對,更應加速救危。

惟過往經驗,互信基礎脆弱的合作夥伴關係裡,計畫推動的各個環節中,都需要更專業、多元、中立、有效力的指導、折衝,以釐清各個模糊地帶的權責。

這次都更條例爭議經大法官會議解釋,部分條文違憲,讓我們有機會重新審視在紛紛擾擾的輿論競逐、立場衝突過程中,商業開發、行政裁量、居民權益,乃至於社會運動還有多少成長、互相學習的空間。無論是對於程序正義的導正或是民主精神的尊重,都有助解決歧見、凝聚共識。

在飽嘗酸楚但又面臨嶄新的起點,我們期許都市更新擺脫汙名,設想永續而值得驕傲的我們的城市,不再只是標榜富裕,還是能同時高舉安居樂業理想、不再封閉自私的樂土。讓基業穩固的計畫藍圖作基礎、充分參與的制度化過程當橋樑,為都市注入生生不息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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