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商辦大樓林立,卻有建商把「辦公場所」改為「豪宅」違法販售。北市府建築管理處日前清查該區14個建案,有8件違規二次施工,對建商各開罰30萬元。

為了擴大內科發展空間,北市府民國92年起,將內湖五期重劃區納入「大內科園區」開發,其中占地4.6公頃的東側工商綜合區、辦公服務區、工商展售服務區,僅限定零售商店與商辦進駐使用。

但近年來,隨完工建案愈來愈多,卻傳出不少建商、房仲業者悄悄將「商辦」當「豪宅」販售,甚至有業者加註學區說明。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以往對於這類案件,都是罰建物所有權人,但實際上,不少建商當「豪宅」賣,卻把責任轉嫁不知情消費者,並不公平。

邱英哲表示,為了避免商辦大樓當作私人住宅使用,規定廁所、機電設備應該設在「公共空間」,有些建商卻「二次施工」,偷偷打掉廁所隔間,好讓「住戶」有機會單獨使用。因此,日前針對「二次施工」進行清查。

此外,建物所有權人或管委會也可出示交屋時的點交資料,證明是建商違規二次施工,以免吃上罰單。

邱英哲表示,清查後,8件違規二次施工建案包括合康捷境、新潤峰哲、新潤悅峰、維多利亞嘉醴、興富發領袖、忠泰恆美、忠泰至美、遠雄藝朗,已依照建築法第77條,分別開罰30萬元,若不改善得連續處罰。

邱英哲強調,為遏止建商二次施工歪風,除了上網公告違規建商名單,還將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備案,違規建商日後送審的案件,都將嚴加審查列管;若有廣告不實,也將主動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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